“芳菲……我喜欢她,好喜欢,好喜欢!”
“芳菲!”易星不由得心底一阵发凉,“你喜欢她?”那种彷徨而忧郁的眼神认真地问。
“我们在大学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了,从看到她的第一眼起,我就已经喜欢上她。可是,为什么追求了那么久,表白了那么多次,却一丁点都无法让她爱上我!”陆明浩鼓起身来,猛然抓住他的上衣,害得他差点撞车。“你说,是我哪里做的不够好,不够好,易星,你回答我!”
易星扯开他的手,这醉神便得寸进尺地倚靠在他的身上,似睡非睡地回忆起那段青涩的暗恋年华。
那年大二,陆明浩因为父亲的原因转到安徽大学。人生地不熟的他孤独地在校园里打转,漫步至偏僻处,他看见一个身穿白色复古长裙的女孩躺靠在古松下小憩,米黄色的书盖在脸上。心生好奇的他信步向前去取下她的书籍,几缕阳光透过层层松叶摄入女孩的眼,她慢慢的睁开眼睛,在她几尺近的竟然是个大男孩,留着长卷棕褐色发型。
惊慌之下的俩人迅速地站起身来,互视对方。翠绿的草地,夕阳西下,漫天红霞,染红了半边天地。
“你干嘛?”女孩慌了神的问道。
“喔!对不起……我迷路了!”陆明浩见她清傲孤冷,又清丽脱俗,绝非世俗的人,边做歉意边打量着。
“我的书!”女孩满脸绯红,语气却冷硬果决。
“哦!”陆明浩乖乖的把书还回去。
拿到书的女孩直接转身,向广场方向而去……
“喂,你叫什么……我叫陆明浩,明天的明,浩然的浩!”陆明浩大声地朝走在斜坡上的她呼喊,兴奋的招手,直到纤细的背影隐没于风中。
后来,他才知道他们是同一个专业同一个班的,他也知道了那个女孩叫石芳菲,上课时总是坐他前面,却不爱回头。过了一个多月,陆明浩才真正的了解此人,并成为好友。心生爱慕的他虽然表白很多次,却都被拒绝,大学毕业后,也就没再提起,只是每年情人节之时,做些小事逗她开心……
涩涩发芽,便无因果。
易星听了他的故事,又见他满脸痛苦的表情,脑袋里忽然浮现那次的意外之吻,不由得抿笑起来。
他把陆明浩送回了家,交给佣人,再回到古色山庄时,已有二十二点多。
石芳菲带完两个团后,再回到住处已是深夜,她开门进了客厅,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倒在沙发上……
汪小雪穿着睡袍从浴室里出来,边抖湿发边笑问道:“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我多带了一个团,累死了!”石芳菲趴在沙发上快睡着了。
“什么,你不要命了,跑来跑去!”汪小雪走到她身边坐下。
“没事儿,明天休息。”石芳菲爬起身来,“你怎么也到现在才洗澡?”
“唉,彼此彼此!”汪小雪笑着说,原来她最近也经常加班。
石芳菲欲起身,忽觉得双脚酸痛难忍,惨叫起来……
“怎么了?”汪小雪吃惊地搀扶住快要倒下去的她。
“痛……”石芳菲用力地捏着小腿,甚是痛苦。
汪小雪很熟练地快速把她的双腿抬高起来,同时做按摩,“好点了吗?”
“哦,好点了,好多了!”
经过几番按摩,石芳菲感觉明显好了,她试着站起来。
汪小雪扶着她,“芳菲,你不会是那个什么腿脚肿吧!”
“啊,不会吧!以前天天带团的时候,也没出现这种状况啊,现在才过多久啊,怎么可能!”
“那就好!注意了,待会儿洗澡的时候用热水烫一下脚,知道吗!”汪小雪关切地说。
“喔!”石芳菲毫无力气地回应,拖着筋疲力尽的身体慢慢的爬上了楼梯。
原来汪小雪是担心她患上旅游性腿脚肿,因为这段时间石芳菲持续带团,长时间疲劳奔波,容易犯职业病,一不小心便会使腿脚肿起来,发作时令人酸痛难忍。在天海旅行社的有些导游,偶尔也会犯这样的病痛,作为公关部的汪小雪处在一线位置,经常会碰到此种紧急情况,自然也懂得缓解病痛的方法。
洗漱过后的易星,轻松地躺在柔软的大床上背台词,他隐约听到了楼梯上传来的脚步声,便知道是“冰山人”回来了。因为住楼上的只有他和她,又忽然想到了什么,于是拿起灯柜上的手机。
“喂,李伯,我叫你办的事怎么样了?”
“哎呀,少爷!我是李叔,不要叫我李伯啦,我会老的!”李管家在电话的那头委屈地说。
只因易星小时候调皮捣蛋,爱搞恶作剧,总是把李管家扮成老伯伯,陆明浩扮成他夫人,而他和唐晴便是救世大侠!从此以后便得些“外名”。李管家膝下无子亦没成婚,把易星从小带大,不仅是他的主人,也是亲人。而一向没有身份地位观念的易星,也早已把他视为亲人般看待。
“老伯伯……”易星越发的戏弄起来。
“哎哟……我要被你叫老死了,以后你是不是要负责养我一辈子啊!”
“嗯!只要老伯伯你牙齿还能吃东西,头发没掉光,多丢人我都会推着轮椅带你出去!哈哈……噢,言归正传吧,说正事。”
“咦!你说的那两位老人,我已经找到了,不过,是两个弃坟!”
“在哪儿?”易星淡定地问。
“台北西郊的一处荒地。”
“喔,李叔,你去做一件事……”易星淡然的挂断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