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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向子西,性别女,21岁。

我爱的那个人叫杨子域。性别男,20岁。

应酬完了一堆人,刚走到楼下,炎热的天气尤其让人心情不太舒畅,接到婉君的电话其实是有点惊讶的,毕竟已经一年多没有过什么熟悉的联络了,也许见一见也没什么大不了。晚上的时候这座小城最好的一点便是车实在不好打,需要自己独自前行一段路,虽然是住在政府大院里面,可这里应该算得上不太受别人偏爱了。如果命运是有安排的,那我从不曾后悔那天选了这个地方来填填算不上饿的想法,也许去哪里根本不重要,我只是想知道跟我见面的这个人想和我说什么,而我在这个见面的过程中会遇到些什么。

6多度的视力,可我坚持了7年没有戴眼镜,我想我曾经甚至持续到现在的想法都是对的,毕竟没有变成什么脱了眼镜之后眼怪一样的怪胎,或者离不开眼镜的四眼妹。我只是,不想那么清楚的去看这个世界。

靠着婉君走进烤翅店的时候,实在不想再动多余的力气在其他任何事上,眼皮都抬不起的直愣愣找了个地方坐,从兜里随手拿出烟开始点起,不知道该做什么样的表情才比较合适。背后响起熟悉的声音的时候,手里的烟下意识地抖了一下,转过头去寒暄一番,脸上的表情像是我自己一点都不喜欢的京剧变脸游戏一样,可笑我自己竟然能如此迅速的换张脸来应对一些其他人。准备结束这些无聊寒暄的时候,听到有些低沉的声音传来,

“不预备跟我打招呼吗?”

“啊……不好意思,我没戴眼镜,抽烟吗”说着把自己的烟递过去,我以为会像其他任何人一样假装的寒暄一下就把手收回来,可我听到他笑嘻嘻的声音传来了。\u0b“那你抽我的,我抽你的吧。”

我接下了烟,应了这份不算熟悉的情,意兴阑珊的点了些东西,突然没有了这些口腹之欲,只想早早的收场,我想回家了,可能是一间只有风扇的小屋子,甚至都没有我的几件衣服,仿佛我随时都会离开的样子,我和它始终都默契的不做任何表示,没有人想去做任何改变,但我在此刻,突然迫切的想回家,我只想它。草草的首尾离开,和刚才见面的一个朋友约定了一场约会,提起包,迫不及待地想走,好像身后有一些其他的在追逐着我,我想逃开试试看。

婉君没有回家,像我们过去很多年前一样把我送回家,站在我的房间门口问我可不可以留下来,其实我无所谓她要不要留下来,但我心里仿佛出现了一个大坑,把我吸进去,就像这盛夏所有令人恐慌的情感在包裹我一样,我有些害怕,我想我可能是需要她的,不需要她的其他,只是想要有一个人和我在同一个空间里面,甚至是和我一起呼吸都是可以的。

她像过去一样让的头枕在她有些舒服的腿上,问我怎么了。有很多时候,我都是不太愿意和别人分享的,这大概是我直到现在为止失去了那么多的原因,可我到底是很多时候都疯狂的执拗的,太相像的两个人不太有容易有结果。我习惯了沉默着不说话,她也习惯了这个样子的我。她会像以前一样把嘴唇靠近我,鼻尖吐出的热气却突然间灼烧了我,烫人的温度几乎让我觉得窒息,我不想要。我以为面对这个我一度以为自己爱过的人,她的一切我都是无法拒绝的,这也许才是我去见她的原因,然而我此刻竟清醒的意识到,我依赖了这个人这么多年,我曾经为她做那么多事,这个女孩儿,可悲的是我却在此刻发现我错了,我根本不爱她。我曾经眷念于她的怀抱,曾经熟悉她在我身上所有的动作,曾经以为这样就可以一生,却是我所有的执念和缺爱。可我从来不欠她,我想,我还得够清楚。我在她为别人自杀的时候救了她,我在她活不下去的时候拉着她活了下来,我陪过她无数个夜晚,我做了所有能做的事去守护过这个人,她像我的右手。我没有爱过我的家人,也没有真正的爱过我的朋友,可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每一个人曾经对我有过的一点点好,我不需要他们,只是因为他们需要我,所以我才需要他们,我执拗地告诉我自己,这些都是要还回去的。

我没有与她做任何事,但我那个晚上睡得出奇的好,其实不是她,是任何一个人,一个活着的生物,能让我听见一些呼吸声,能让我感觉到一点生机,我都会舒服很多。我醒来的时候她已经回去了,可我觉得真好,我很开心,仿佛自己得救了一般。

约好的约会正好是情人节,哦,我忘记了说,相约的那个人叫崔。实在想不到什么其他的名字,我想就像平常一样地叫他或许会比较好。这一段时间我都起得比较早,化一点淡淡的妆再出门,不然气色可能太差了。

我也许忘了说,我们都是初中同学,那时候我们这一群人都执着于每天在学校门口的一个老奶奶那里吃早餐,南方人很喜欢吃粉和米,这几乎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实如今我想起那家早餐店的东西,那可能是我变态的执着,那三年,我几乎在那儿吃了我三分之一的饭,每天早中晚的在那儿吃粉,也许并不好吃,可我从来没有考虑过其他的选择,直到我从那儿毕业很多年,我都会常常想起那个味道,想起那个时候一起冲过去吃早餐的那一群人,可能终究令我喜欢的并不是加了猪蹄的肉沫米线。

那个老奶奶还认识我,会亲切的问我在哪儿读书,虽然这几年每一次来都会问我同一个问题,可我好像从来没有厌烦过去回答。我喜欢不厌其烦的告诉她我还要一碗汤,汤里加一点葱,婆婆会转过来瞪我一眼,让我自己拿碗去盛。每个人对于过去都会有很多执念,这仿佛是一种赖以生存的本领,就好像我明明知道说出怎么的话,下面会发生什么样的结果,可我乐得重复。

崔是在我快吃完的时候过来的,也许我没有想到的是,命运很多时候会牵扯出其他的人和其他的事,就像我们注定要重新相遇,就像生活的喜剧和悲剧。杨子域一起过来了。

他和我以前认识的那个人不太一样,披着一身的正气和阳光笑着走过来,说起来庸俗,那个时候,我竟以为这个散着光的人足以匹敌一切。直到很久以后,他都一直告诉我,他以为我是那道光,其实不是的,他曾经闪到我,延续了很久很久。

我们一起去唱歌,那时候我曾经痴迷一首歌,彭佳慧的《鹿港小镇》,我喜欢那个调子,喜欢能调动我哪怕一点点情绪的情感,喜欢唱完这一首歌之后的酣畅淋漓和脱力,这样会觉得轻松和安逸。他后来告诉我,那一首歌是我唱得最好的一首歌,也是留给他印象最深的一首歌,我其实不知道,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问,那个让他有感触的,是那首歌还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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