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一杯葡萄汁,席初夏索性坐在了三个人身旁,她见马弘和将一杯烈酒一饮而尽,笑道:“马弘和大人……”
“呵呵,初夏,别那么见外,就凭老席和我的交情,你叫我一声马叔叔一点也不过分。”马弘和语气温和道。
“是,马叔叔,”席初夏也不过分客套,问道,“您的酒量还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啊,能和这两位巨矮人爷爷喝这么多,恐怕在人类里都少见呢。”
马弘和淡淡笑道:“呵呵,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当年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我,老席,老陆,我们三个人奉命去抓一个盗贼,我们用了足足两个月,才把那个脚滑的很的盗贼给抓住,结果,你猜他偷的是什么。”
“什么?”席初夏好奇道。
“是星尾龟体内的晶核,”马弘和提到这件事,脸上充满了回忆的神情,“星尾龟贪吃贪喝,尤其嗜酒,那只星尾龟活着的时候足有五六百岁,这五六百年间它就没断过酒,把体内那颗晶核彻彻底底给转化成了一颗蕴含了几百年酒气的酒晶核。”
“居然还能遇到这种事情,也真是有趣啊。”席初夏一脸向往道。
“呵呵,的确是有趣,”马弘和笑道,“在和盗贼的争抢中,晶核不小心被我们给破坏了,一分为四,变成了四颗晶核颗粒,盗贼知道这值钱的宝贝不可能再卖上价钱了,索性把其中一颗吞了下去,然后,我们就见他变得脸色涨红,直接醉倒了。在我们押送他回工会的路上,都过了几个小时,他身上的酒香都挥之不散。”
说到这,马弘和又将一杯烈酒灌进了肚子里。
席初夏听得津津有味,追问道:“后来呢。”
“后来,呵呵,后来啊,那个盗贼在半路上醒了过来,不停地跟我们回味那颗晶核颗粒下肚后有多么的香醇,我们三个都是酒瘾很大的人,见那盗贼吞掉晶核颗粒后安然无事,我们也都动了心思……呵呵,当时我们也是年少气盛,胆子大,在把盗贼押送回去后,将另外三颗晶核颗粒一人一颗吞了下去,不得不说,那是我的一生中,品尝过的最美味的酒香。”马弘和回忆道。
就连山岳和玄岗都听得馋虫大动,直咽口水。
马弘和沉默了片刻,见三个人都好奇地看着他,失笑道:“一想到年轻时候的事情就容易走神……嗯,当我们三个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五个小时之后了,从那以后,我们就变得千杯不醉,无论多么烈的酒,都无法让我们感觉到半点醉意。”
山岳和玄岗互相看了一眼,全都摇头道:“不爽不爽,喝酒没有醉意就少了一半的乐趣,算了算了,还是不打那种晶核的主意了。”
席初夏用手指在酒桶的边缘抹了一下,将手指上那一滴烈酒送入口中,顿时变得小脸通红,赶紧给自己倒了一杯葡萄汁漱口,皱着眉苦笑道:“看来我是无缘享受这种美酒了……不过我倒是没想到我老爸也是千杯不醉的男人啊。”
“呵呵,你爸爸年轻的时候可是一个风云人物、酒场浪子,而且模样英俊,英俊到什么程度呢?用现在凡人比较流行的说法来说的话,那就是小奶狗。不知道多少女人都明着暗着喜欢他,可他却只认准了你妈妈。”
“啊……真是好啊。”席初夏笑道,只是笑容变得有些暗淡。
马弘和看出了席初夏的心思,笑道:“真正的爱情可以超脱生死,所以你不用觉得难过,初夏啊,现在你还不懂,等你遇到了真爱,并经历一些风浪之后,你会明白这个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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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