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覆灭 撩人者,人恒撩之
历经百年风雨屹立不倒的魏国,至永隆朝,万国臣服,岁岁来贡。近些年少有战事,边关安宁,国内歌舞升平,繁华奢靡。
但凡是有些门路的魏国儿郎,无人愿从军入伍,受那无谓的辛苦。自来军中多贫家子弟,魏国尤甚。戍边分离之苦苦不过一家老小忍饥挨饿之苦,战场上生死由命却敌不过老天爷善变的脸色。
军中每兵月饷一两五钱,省吃俭用足够平民百姓一月开销,因此永隆朝入伍人数逐年大幅增长。和平时期的军饷开支显得愈发沉重多余,永隆十二年,魏帝改革兵制,严格控制士兵人数,严格控制服役年限,凡满三十周岁的士兵,若无官职在身,则必须退伍返乡。贫家子弟若想继续留在军中,领取固定饷银,唯有拼命挣得军功,才有机会。
庞博安带领的这百人也不例外。听说要去五老峰剿匪,起初众人无不震惊担忧,随即转念一想,这仿佛是上天赐予他们的人生转机,让他们看到了继续留在军中的希望。一时间血气方刚的少年郎,士气高涨,群情激愤,誓要剿灭云霄寨的山贼。
窄窄的山道,一侧陡坡,一侧悬崖峭壁,山道上只勉强能供一辆马车行驶。在冷兵器时代,这个地方是绝好的伏击地点。何乐和庞博安带着众人埋伏在山道一侧的陡坡上,小东未跟在身边,被何乐以‘你又不会武功,藏好,别出来送死’为由,遣到了队伍最后。
庞博安看着趴在身侧的何乐正往脸上围一块黑帕子,有些疑惑地问道:“应兄,你在做什么?”
“呃,这个嘛。我有洁癖,不想让血溅到脸上。”何乐随口编了一个理由。
她怎么会告诉他,她是第一次亲眼见杀人的场面,怕闻到血腥味忍不住吐出来。只有这个时候,何乐才能稍微记起来一点,她是女人。
“哦……”庞博安茫然地回了一声,表示难以理解。
埋伏在他二人周围的士兵闻言,不禁长叹,这京城的少爷公子真是会讲究,一点都不爷们。
此时,庞博安突然全身紧贴地面,听着地下传来微动,表情严肃:“他们来了。”
黑夜笼罩下的五老峰,密林幽深,浓雾弥漫,不见星光。
云霄寨二当家率三百弟兄趁着夜色悄悄摸到了山道旁百丈远的高处,驻足远望。
“二当家,雾太大了,看不到他们人,只有那儿有火光。”站在二当家身侧的一人,指着百丈远的地方道。
“那火光也太弱了,看起来不足十人。”另一人道。
“他们选择摸黑进山,若是为了防咱们,应该不会明目张胆举着火把翻山。那些微弱的火光应该就是他们,若不是有驿长通风报信,咱们的暗哨还真发现不了他们。”一文质彬彬,书生气的山贼分析道。
“真不愧是咱们云霄寨的张大谋士,说起话来就是比你们在理。”二当家称赞道。
“二当家,咱们要当心一些。”被称作张大谋士的山贼提醒道。
听闻那应仕中只读过半年书,便能一举考中状元,而现在这些人竟险些从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溜走,看来此人倒真有几分能耐。
“可惜了这颗好脑袋瓜,就是胆子太小。他们不过百人,咱们有三百兄弟,还会怕他们!”二当家语气中充满了不屑。他最看不惯这些读过几年书的所谓书生,做起事来畏首畏尾的样子。
“百步......”
“五十步......准备。”
二当家率众人正悄悄往山道上摸来,突然看到山道上的火把倏地一下全灭了,心道不好,被他们发现了,随即高声下令:“兄弟们,上!”
待这些山贼一窝蜂似的冲到山道上,才发现山道上根本就没有人影。还没来得及思考这是怎么一回事,便听到一声高喝,“放!”
数块巨石轰隆隆的从山道一侧齐齐滚下,势如破竹般碾过窄窄的山道,凡有挡路者,人鬼不论,皆被其碾压而过。顷刻之间,血肉模糊,哀嚎遍野。被碾入悬崖的山贼,喊声凄厉,震彻空谷,惊恐成了他们人生最后一个表情。
二当家狼狈不堪的避过巨石,眼看着不过一瞬,兄弟们就死伤无数,怒火中烧,染血的眸子如颠似狂,脚底生风一般冲着陡坡而去。
“放箭!”
密密麻麻的箭雨射向那些正往上冲的山贼,破风而来的箭矢刺入皮肤刺入血肉贯穿而过,血肉之躯在此刻显得脆弱不堪,浓烈的血腥味在山雾之中弥散开来。
箭雨只能阻挡一时,踏着尸山,山贼前仆后继向陡坡冲来,对死亡的恐惧激起了他们的杀戮之心。眼看山贼越来越近,“杀”!庞博安怒吼一声,便提刀冲向山贼,挥刀而下,一颗热烫的人头落地,鲜血喷溅四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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