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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76年,辰王毙。

秦国明玄帝寒瑾霄一月内先后下了两份诏书。

第一份: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辰王寒瑾瑜居功自傲,通敌叛国,本应株连九族,但朕念其手足之情,不株连其家人,去除死罪,特改判流放之刑,终身不得再回金陵,并去除皇籍,钦此。”

第二份: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辰王寒瑾瑜遭奸人所害,含冤而死,朕深表痛心,特此平反,钦此。”

两份诏书,相隔不过一月,一份定罪诏书,一份平反诏书。看似简单,可事实却并非如此,里面包含了太多的东西,是许多人无法明白的。可无论是什么,那个有勇有谋的大将军;那个才华横溢的王爷;那个敬爱兄长的弟弟,那个爱护弟弟的兄长,那个对情专一的丈夫却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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