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乐 队 成 立 流水落花历沧桑
();
正午。
秋日的正午虽然不像早晨那样冷,但随着秋风落下的枝叶,却让人感到几分这个季节的凄凉!
市区连接着一江两岸的大桥上,远远走来了一个人;他的衣着装束可以说在这个社会里算是比较叛逆的!
他大高个一米八开外,头戴一顶黑色的棒球帽有两个英文字母‘NY’纽约;帽子下面是一幅黑色的飞行墨镜,长发扎了一个辫子梳在脑后。上身是一件黑色的机车皮衣,敞着怀,里面一件黑色的半高领卫衣;下面穿了一条有补丁的黑牛仔裤,显得他的双腿,更加细长!一双马丁靴,黑的!远远的走来,让人觉得这一生黑,太冷了,高傲也太有个性!
这人就这样自信的低着头走着,全然不理睬周围人对他的各种好奇目光,迈着夸张的大步,一路来到一座气派的大楼前,楼的二层墙壁外挂着“不倒翁”酒吧的字样,他随便自然的走了进去!
上了二楼,楼口坐着一个门卫,见他来了,笑着说;“姜云天今天怎么准时到了?”
“听说请了些外地来的高手乐队,我得瞅瞅!”这个人就是姜云天,随着三年的时光流失,姜云天已经从幼稚冲动的少年,变成了一个颇具内在思绪和外在气质的青年。接着他说:“咱们乐队其它人都不要了,唯独今天叫我来,还不得早点!”
“你快进去吧,张经理等着你呢!”门卫便边挥着手边说。
姜云天进了酒吧,大厅里亮着灯,他刚一出现,一个人边迎过来,“哎呀,姜云天你可来了,快我有事说!”
“张经理,是不是让我走人啊!”
“尽扯淡!”张经理拍了他一下,“我留都留不住呢,怎么会让你走呢!这次我从北京搞到了三名乐手,他们和你一定顺手。你的鼓打的那么好,别人替代不了。还有,你还可以唱歌,弹吉他,多面手,我怎么会让你走呢?”边说着边拉着姜云天来到办公室,“我们见见这几个哥们!”
一进门姜云天扫视了一眼室内的人,不禁让他大吃一惊,原来其中一位竟然是雷霆,虽然他长发披肩,穿戴另类!
“姜云天,没想到真是你呀!”
“你个死小子!”姜云天很很地给了雷霆一拳,“回来也不和我说一声!”
“哎!”雷霆摇摇头,“昨晚后半夜下的车,哪有时间!本来想着晚上找你!”
“原来你们真认识?”张经理有些吃惊。
“我们上学时就是好朋友了!”两个人异口同声的说!
“他还是我吉他启蒙者!”雷霆拍着姜云天,“来,给你介绍几位朋友!”他指着一个长发的人,这人的头型和雷霆一样,几乎是剃了光头,又一起长出来,没剪过似的。
“这是贝斯手无旭!”又拉过来一个齐颈短发,前额头发特别长的人说;“这是键盘手刘宇清!我们哥几个心同志和,手法伯仲之间,配合的特别好!”
“是的,我在北京看到了他们的演出,就被他们征服了!”张经理说;“结果和他们一聊,才知道雷霆是本地人,我一提姜云天他还知道,于是我就把他们挖回来了!”
“那你今天得好好请一顿!”雷霆和他逗趣的说。
“没问题!”张经理拍着胸脯,“今天休息,我们喝点去,明天排练!”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