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章 救命之恩,应当以身相许!  青争传1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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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玖是赤着脚的,但那怕赤得脚,那一脚威力也不小,所以直接把土匪头子的头踹到土里去了。

小弟们:==!福利啊!放开那个美人,让我来!

土匪头子:福个毛线!老子的脑浆都要被踹出来了!

白衣男子:怎么可以这样?我还没被踹过呢!(青争:==?抖M?)

墨玖把土匪头子踹倒后,又狠狠的踩了踩几脚,直到把人踩晕了才住脚。

“来啊,辣/鸡们。”墨玖扬眉,对小弟们挑衅道。

接下来就是墨玖对小弟们的吊打,但令墨玖奇怪的是,用脚踹人脸照理说应该是很侮辱人的,可这帮人一脸享受是什么鬼?

刚把人解决,准备走人,那白衣男子就拦住了她,墨玖疑惑的看着他,道:“公子,这是所谓何意?”

白衣男子一脸严肃,道:“姑娘,救命之恩,沈某感激不尽。”

“没事,顺手罢了。”墨玖心想:这人还挺懂得感恩的。

“姑娘,可否告知你的名字,在下定当好好报答。”

“我姓墨,名玖。报答就不用了。”

“好的,小玖姑娘,以后沈某就跟在你身后做牛做马。”

“不,不用了。做牛做马什么的就算了。”

墨玖:小玖姑娘是什么鬼?他们有那么熟吗?

“不可!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救命之恩,应当以身相许!”

墨玖:吓!以身相许什么的还以为只有在话书里才有,没想到现实中也有。

“不!以身相许就算了。”

“不可!这恩一定是要报的。”

看着那一脸严肃的男子,墨玖觉得她还是跑吧,说不过他,而且她还有个未婚夫,要被知道有个人想对她以身相许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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