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火红色的法拉利跑车,驶入人们的视线中。
路边几个小姑娘看到火红色的豪华跑车,纷纷傻眼。
不等她们欣赏完豪华跑车,接着又从跑车里钻下一名帅气的青年。
青年身段挺拔,一身阿米尼休闲装,商务风格浓郁,脚下踏着一双迪奥鞋子。
手腕上戴着一款瑞士进口的全自动机芯机械手表,百达翡翠品牌的,做工精细,像这种手表,给出的官方价格在三百万华夏币上下浮动。
当然客户也可以私人订制,不过那样一来价格会更高,甚至有的高达一千万华夏币!
而青年手腕上戴的这款百达翡翠全自动机芯机械手表,价值三百万华夏币,是去年在瑞士旅游,他亲自去直营店里买来的。
一身名牌,奢华手表散发着土豪金的光芒。
走起来路,六亲不认。
网上说得六亲不认的步伐,大抵就是在形容这种人。
不过这种步法在一些小姑娘眼中,那叫男人气质,只有土豪才敢走出这样的步伐。
换做一个屌丝走出这等步伐,去到街上那要是挨打的。
“好man的男人啊,我好喜欢他,真的帅,而且还很有钱的样子,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霸道总裁吗?”
“嗯嗯,肯定是的,看他的气质,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啦。”
“哪两个字哦?”
她同伴询问。
“奢华!”
小姑娘目露精光,樱唇轻启,吐出这两个字眼。
没有错,奢华这俩字,最适合形容眼前的青年了。
而这名奢华国际范的青年,不是别人,恰是黄明胜。
气场十足,不管走到哪儿,黄明胜已经习惯成为全场的焦点了。
何况身后还跟着十多名壮汉,那排场不是一般的强大,路人经过他身边时,都不由自卑地低下头颅。
感受到路人对他的敬畏,黄明胜嘴角处扬起一抹开心的笑容,他喜欢这种被人高看一眼的感觉。
那样的话,会让他产生一种错觉,这些人都是地上爬行的蝼蚁,而他是站在云端的神仙,两者间完全没有
可比性。
“哼,苏媚,你这个贱女人,给你脸你不要脸,本少看上你,那是你的福气,没想到你居然背着老子在外面找姘头,真他玛是个白痴……”
环顾四周,黄明胜一边掏出手机拨打苏媚的电话,一边骂骂咧咧。
然而不等他拨通苏媚的电话,便看到一名穿着寒酸的少年,牵着苏媚的手,来到他的正前方。
少年正是邱阳,他牵着苏媚的纤手,从茶馆里出来。
当耳畔响起跑车声音时,邱阳便猜到,是黄明胜来了,故而主动走出茶馆找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