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飞毛腿 六号火化间
黑影在地洞里埋伏着,耳听得上面轰隆隆一阵响,他蜷伏着一动不动,一直等到声音消失了几分钟,这才慢慢试探着往前迈了两步。
前面十米远是一处被草皮遮盖的漏风处,当初从兔子手里把洞抢过来,着实费了大气力,可也极为值得。
兔子是典型的打洞高手,这一点常常被人们误解,觉得老鼠比兔子打洞厉害。
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古语都这么说,可谁又知道,兔子打的洞那才叫真正的完美呢。
顶部必须是横向的,且距离不能太远,这样是为了及早后,能瞬间改变方向,让捕食者失去目标。
直上直下的洞又难以对抗那些阴雨天气,水灌耗子就证明了,老鼠最怕水了。
还有一点就是兔子窝边那永远不消失的草了。
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保命的绝招,大抵是为了对抗那些上天来物。
作为贯通大地道的一部分,是必须也只能拿下的。
黑影驮着断腿的尸骨,卖力的前进着,期间经过了好几个露空的小洞,每每这个时候,他总会爬上去,,呼吸几口新鲜空气,顺便撩起耳朵,听听附近的动静。
他没有犬类的听力,眼力也无法和其他猎食者相比拟,于是只能是拉近和外边事物的距离来弥补自己的缺点。
还好,他有一个特别的本领,话说,这本领并不是天生的,是在机缘巧合下练就的。
说到底就是为了一个吃字,那一次是从树底下送尸回来,带着换取的命汁,贪婪的吮吸。
因为来之不易,所以,吃的极为仔细,一滴一滴,更为鲜美。
刚走了大概几十米,身后隐隐传来一阵铃铛的脆响,他大吃一惊,身为驮尸匠,他太清楚这声音意味着什么?
跑,这是心底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信念。
腿短,限制了自己的动力,脑子超过动作太多,以至于越跑越乱,接着整个身体后翻起来,惯性作用下,脑袋触地一瞬间又恢复到原来的姿势。
“呀呼!”
惊险刺激却又不无好处,他开始刻意的后翻,尥蹶子,可这回完全不是最先的样子,越是使力,越是不能做出那个动作来。
铃声终于到了自己身后,一股灼热感油然而生,接着就是烤焦的味道和毛发引燃的滋啦声。
长尾巴是自己最为赖以生存的一个部位,不但可以作为丈量来用,这一点和胡子有异曲同工之妙。
还可以用作飞奔时的身体平衡器。
越长的尾巴越能起到平衡作用,这就是为什么跑得很快的动物,尾巴都无一例外的细长。
终于,烧烤味浓烈到一定程度时,他反应过来了,自己是在劫难逃了,除非。。。
壮士断腕并不是屈服,也不是投降,更相反,这是极为高明的一种策略,然而并不是谁都会施展。
他显然不在会的队列里,怎么办呢?
自己做不到,那就依靠别人,他不是试图把自己都融化掉吗,那就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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