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二章 一个巫师  我在暗组那些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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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赢了,真是精彩啊,利用了‘动力核心和感情中枢只要存在一个就算活着’这条设定。”黑鸦拍拍手,干巴巴地笑了两声。

“还得感谢徐福提供的嘴里藏炸弹这条思路……哦,你不认识。”

……

我在跟谁说话?

我晃了晃自己的脑袋。黑鸦?那是谁?

自己似乎有些犯神经了。

我叫喀秋利,是一个巫师,一个普普通通的巫师,当然说普通不是因为这里到处都是巫师,只是因为即使是巫师这个职业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他也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而已。

眼前的城市……应该是叫伦敦,真是座繁华的城市,跟自己所在的穷乡僻壤真的不同。

自己到这里来无非是混口饭,不能老做那些坑蒙拐骗的事了,终有一天会栽在阴沟里的,以后也算个有正当职业了——一个管家。

别问我为什么职业跨度这么大,从巫师到有钱人家的管家没什么大不了的。自己所干的巫师,只不过是会几个小法术,用来糊弄糊弄傻子骗点小钱就好了,真要是被盯上了,指不定像大概二三百年前的魔女审判一样,他们也会像当年烧死女巫一样烧死我,毕竟女巫十有八九是假的,但我是真的。

信心满满,我相信自己会是一个合格的管家的,干了这么多年巫师,别的不说,阿谀奉承的话我最为熟练了,而且一些独属于巫师的小把戏能让我混的顺风顺水,日常生活方面这些巫术还是很有用的。

脑袋里那些念头又涌上来了,什么黑鸦游戏?乱七八糟。

可能是因为我常年担惊受怕的度过每一天,有些神经衰弱了吧?拜托,千万别让我变成神经病,那些医生们对着脑子做的手术粗糙程度和屠夫们有的一拼,我听说切过脑子的人只会傻呵呵的冲着别人笑?或者干脆呆滞的一动不动。而且更可笑的是,据说那些医生们还为此引以自豪,声称找到了治疗狂躁症的方法?

一群蠢货。

回过神来,我再次远望那座繁华的城市,虽说繁华,但不怎么美丽,淡淡的黑色烟气笼罩着整座城市,据说是一种叫做“汽油机”的新玩意,还是“柴油机”来着?我记不清了,与我无关,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至少没这玩意的时候空气没这么呛人。

入城,虽然没来过这种大都市但我脸上不会漏出一点惊讶与怯意的,我的心中还是有这些情绪的,但是表现在脸上的话看起来会很蠢,像是没见过世面一样。

虽然我本就是没见过世面的人。

对于一切都泰然处之,当然是因为我需要这种状态,为了生存,无论怎样我都能装出来的,如果做不到,那就是事情还没有把我逼到极限。

顺理成章的,我成为了管家,昨天我还油嘴滑舌地骗了一个路人,今天我就是一个彬彬有礼的管家了。

性格这种东西,真的很好装诶。

我立即投入了工作,夜间主人在夜间举办了一场晚宴,此刻客人们正在舞池中翩翩起舞,我总算能偷闲片刻,不过接下来的日子,还是有我忙的。

那个蠢货一直在说:“喀秋利!快一点!别在那偷懒了!”“混蛋!我不是养你来吃白饭的!滚去浇花!”“这些今天你都得做好!”

我大概明白了为什么前任管家会丢掉这个金饭碗了,一个粗暴蛮横的主人,虽然他对着客人们像是一位绅士,但对于家仆们一直都是一张标准扑克脸。别看我现在歇着,我至少在该干活的时候是勤快努力的,可依旧会招来无端的臭骂,不过他倒是蛮阔绰的,所以我才愿意继续在这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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