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章 永世帝国  星河记一帝国皇道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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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骑士的王国阿瓦隆出发,我搭乘着帝国的太空客运船向着北境的边缘前行,这是我旅行全境计划的第一部分,虽然身边的客人总是在讥讽我做这样的事情没有意义,他认为这样的事情只需要在全息投影里体验就行了,根本没必要去浪费金钱走一遭。

对此我只能一笑了之,我不想告诉他,我之所以选择要用这样的方式来走遍帝国的疆土,正是因为我渴望能亲身了解我们伟大帝国的一切,而非虚幻的假境。”

......

这是截选自《永世帝国》开头的一段,乍一看上去这其实是本游记,或者是旅游记录一类的书,但实际上,这却是一本宣扬着极端人类主义,鼓吹扩张复仇的政治性书籍。

这本书的作者芬恩·莱斯利出身于地球,是随着新河一同来到新世界的难民,他的思想早在其年轻时代便已经形成,过去的芬恩是居住于地球欧洲地区的一名普通学者,在此期间,他曾见识过不少人类被鲁恩警使队欺压的情况,对于当时年轻而又有社会责任感的芬恩来说,这些事情都在他的脑海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芬恩异常痛恨对外软弱无能的联邦政府,认定他们是玷污人类光荣历史的腐败政权。

于是,在新河夺取了联邦政权并向鲁恩帝国开战后,年仅岁的芬恩便成为了新河的狂热支持者,当时的联邦境内极端人类主义盛行,芬恩也是其中的坚定鼓吹者。

而在逃亡新世界后,随着帝国的建立并不断壮大,芬恩的思想也开始变得越发激进。

他认为人类既然能以两个星球的力量,在极大劣势下抵挡住鲁恩帝国的反击,甚至还能成功逃亡七百亿人,那么毫无疑问,人类必然是这个银河中最为优越的物种。

而既然是最优越的物种,那么便自然对任何异种拥有支配权利,由此,他便认定,人类理应有权力征服全银河,将所有无力的物种纳入统治,于是他在《永世帝国》中写道。

“这是属于人类的天命,天命期望人类建立起伟大的永世帝国。”

在这里,他第一次使用了“永世帝国”这个书名词汇。

据推测,这很可能是芬恩根据帝都的永恒宫所想出的名词,然后他在这本游记中以“永世帝国”,这个他想象中的人类天命帝国来暗指人类联合帝国,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在初次读到这本书时会一头雾水的缘故。

因为这本书如果只看故事内容,就完全是本游记,但书名却叫做“永世帝国”,按理说怎么也该叫“人类联合帝国游记”,或者“人类帝国旅游录”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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