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青葱年代的渣男  逃出手心的十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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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交待一下我高中的时候有过一个叫文的女朋友,我们做过最出格的举动是在一个周六的时候,假借看书学习的名义在教室的后排签了一下午的手,除了中途我擦了两次手心的汗,就没有分开过。后来,可能是因为她几次去我租住的老师宿舍地下室改建的房间找我,而我没有让她进入,又或者是那会儿心思没在谈恋爱上,忘记了什么原因,就没谈了。我一直不承认这是我的初恋,因为那时的青春,还不解风情。

高中生活是精彩的,对于我这个成绩名列前茅的人而言,谈个恋爱,打个小架,违反一下校规,学校的容忍度是够高的,不同于那些穿校服,戴眼镜,走路低头的好学生,那时的班主任说我是具有江湖气的,我没仔细理解,只觉得这是一个好的评价。

我喜欢过我的地理老师,我参加学校唱歌比赛的时候,唱了一首迈克学摇滚翻唱的吻别,比赛场地是老师们平日开会的一个小会议室,她没有在战场,便打了电话给在场的班主任,在电话里听我唱完了整首歌,当时我只看见班主任拿着手机在观众席朝我挥手,用现在的话说,我只以为她是在为我应援,为我打电话。后来结束之后告诉我是地理老师没能赶来听live,就在电话里听了。

那之前我觉得她虽然算是学校最漂亮的女老师,但和我的关系并没有这么好。那之后,我便产生了一些莫名的情愫。

只是在我还没有毕业的时候,她就和体育老师公布了恋情,让我有些伤感。后来歌听的多了,才懂有时候你喜欢的,也许就是那首歌而已,和谁唱的没关系。

我还是有些感谢她,在她电话里听我唱歌,到公布和体育老师的恋情之间这段时间,我与她眼神碰撞的时候,总觉得她眼波如水,使我春心荡漾,相比我夭折的早恋,这更像爱情。

我在班里有些强势,但从不欺负人,班主任封了我做团支书,班长是一个体育特长生,上午在教室里几乎都是睡觉,下午就出去练体育了。于是班里四十多个女生,都在我的管辖范围里,撩拨女同学,是我高中生涯占比例较重的一项活动。

我数学极差,在数学成绩普遍偏低的文科班,我也是属于差的那一部分,我的整体排名,来自语文英语两门稳定的年级第一拉分上来的。数学课上只做两件事,一是徒手拔自己下巴上初长的胡须,拔下来一根,就沾在数学课本上,胡须根部的毛囊有些粘性,轻易不会从书上掉下来,久而久之,数学课本上都是我的脱氧核糖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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