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在地铁上劫掠的小混混被带了进来,顿时,就像往滚油里,倒了一杯凉水。
“今晚这是怎么了?”
“快特马忙死了,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下班?”
“全城的坏蛋,都集中在今晚搞事情!”
“此刻,我真心渴望蝙蝠侠,突然从天而降。”
虽然忙碌,也拦不住各位警官的吐槽。
大约在11点9分的样子,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白人男青年,走进了警察局。
根据门口执勤警察回忆,应该是这个时间,白人青年进的门。
当时,这位警官看到有人进来,特意抬头看了眼墙上的时钟。因为,这个白人青年穿得太特别了,没法不让人注意,警官看表,只是为了记住这个时间点。
白人青年戴了一顶帽子,金色头发从帽檐下露出来。他个子很高,将近一米九的样子,却把自己裹在更宽大的斗篷里。斗篷是黑色,纯纯的黑色,似乎可以把所有光线都吸走。腰带是复古的宽牛皮腰带,斜挂着一把猎刀,另一侧挂着一把左轮手枪,他的眼睛是深蓝色。
无论谁看到他,脑子里立刻会跳出这个词——西部牛仔!
看到白人青年携带武器,立刻有几个警察围过来。没想到,这位白人青年却转过身。这时,大家才赫然看到,在他黑色斗篷背后,写着四个字,“i killed fanny·sun”。
他叫乔治·彭斯,白人,独身而居,二十五岁,十年前才随父亲移居纽约。父亲五年前在一宗交通意外身故后,他得到巨额赔偿,便一直没有工作。
至少记录上是这么写的,不过李佩觉得,这个名字很可能是假的。
没有精神类疾病的记录,在他家车库里,找到一辆九六年的银灰色雪佛兰,驾驶座位上染满血迹,是芬妮·孙的血。
说到这里,威斯顿嘟囔了一句,“连血迹都不知道处理,显然不是老手。那些杀顺手的连环罪犯,都知道第一时间消灭线索。这样的人,能做出这样的事儿,我不信……”
李佩只是耐心得听着威斯顿,在汇集得到的信息,一句话也没有说。
维斯顿继续说道,“除此之外,我们还查到,家里藏有大量枪支,没有毒品类的证物出现。而他本人也是狂热牛仔,家里都是斗篷、左轮,还有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海报,各个年代的都有。这个人,越看越像……”
“越像什么?”李佩开口问道。
威斯顿又翻了一下手机,把前前后后的信息,在大脑里重组一番后,才一字一顿地说,“我坚信,他应该不是凶手,凶手另有其人。”
没想到,李佩和威斯顿同样笃定,也一字一顿地说,“你说的没错,这个人,绝对不是凶手!”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我应该知道,谁是凶手了。”说完,李佩按下了桌上的通话器,向机师下达指令,“返航,回纽约。”
“你不回华夏了?”
“我们先去见见那个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