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五章 我听不见  守护——末世行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灵儿,你看上什么东西就拿上吧,这回也算是因祸得福了。”我对灵儿道。

“我拿好了!舅舅你看!”灵儿满心欢喜地打开了她那小背包,里面的物件看得我头皮发麻——足足小半袋的香瓜手雷!

但是我也不好说什么,毕竟之前我就说了你看上什么就拿什么,所以我只能再三叮嘱灵儿,一定要小心谨慎,千万不能有什么意外的磕碰,不然我就又有借口完结此书了。

当我跟灵儿说完第三遍注意事项后,左馨才抱着抢过来打断我:“你烦不烦?”

我是不准备跟他斗嘴,于是便打算转移话题。

眼神往下扫去,我看左馨仍抱的那半老不新的56半步枪,便对她道:“你要不也来换一把枪?你也不看看你怀里这把56半多旧了,看着比我老爹年纪都大。”

左馨看看我,并不言语,眼神有如看一个死推销,我倒是坚持不懈,拍着身旁的箱子道:“来来来,你看啊,你拿的不是56半嘛,十发子弹,7斤重,这箱子里的m1加兰德,有名的大八粒,子弹也才少56半两发,大概九斤重吧,口径一样,威力也差不多,射程700多米。”

停了一下,我喘了口气,继续道:“你看,对比一下,m1加兰德也就重个2斤少个两发子弹的,有效射程可比56半的400来米多了快一倍啊!而且这里还有很多的配套子弹,到时候你往背包里带上个两三百发的,岂不美哉?怎样?要不要买点?买点吧,好不好嘛……”

“你要是再用这种方式来恶心我,我就让你体验一下五六式步枪弹的威力,还有,把你的爪子从我手上拿开。”左馨直勾勾地盯着我,冷冷地道。

说着,左馨举起了枪。

但就在这一瞬之间,我趁此机会飞速出手,一把把左馨手里的枪夺了过来。

猛然间被夺我夺去手中的枪,左馨的重心一个不稳,身子被我带倒,直直的向我倒了过来,将我扑倒在地。

“嘭!”

我俩砸在一团破旧的军用被服堆上,扬起的灰尘让我们连连咳嗽,但我也由此得以好好打量一下左馨。

左馨的短发垂了下来,挡住了那半脸的伤疤,只有那被呛得皱眉的俏丽半脸。

左馨的声音并不难听,我甚至觉得,听多了也还挺好听的,语气里还稍显稚嫩的冷清感给了我一种别样的感觉。

“皮肤不错。”我下意识地道,然后伸出手去聊开左馨垂下的头发,那受伤的半脸显露了出来,突然间造成的夜半诡话效果让我瞬间清醒了许多,左馨也伸手撑地,准备从我身上起来。

“咳咳!”

灵儿故意发出了咳嗽声,似乎是要提醒我,或是帮我缓解尴尬,左馨一愣,反应过来后伸手想去夺回我手中的56式半自动步枪,但她的手伸到一半才发现,要是真想从我手中夺回56半,以现在我们的姿势,她可能要整个人和我贴在一起才行。

于是左馨飞快地起身,伸手从一旁的箱子里随便抓起了一杆m1加兰德步枪,什么也没说,转身就跑。

我用手按着地面起身,慢慢地直起身后,我看着左馨仓皇跑开的身影,然后又看向不远处的灵儿,只见这个小妮子朝我调皮地吐了下舌头,也是转身跑开了。

我摸了摸鼻子,笑了笑,低头去整理装备。

其实说实话,我没想到在掉下这个断崖之后,原本被削弱一大半的火力会在不到一个小时后增强了一倍不止。这令我更加坚信了一件事情——我是主角。

“所以这就是舅舅这么想回家的原因?”灵儿忽然出声道。

不知道灵儿什么时候过来,我伸手揉了揉她那头柔软的小短发,道:“不,舅舅想回家,只是因为舅舅该回家。”

“准备一下,我们该出去了。”我抬头喊了声道,意在通知左馨。

紧了紧肩上的枪带,我和灵儿左馨收拾好装备,最后调整了各自肩上的应急灯,正式往外走去。

原本从断崖方向沿着那段小通道往军火库方向走,通道走势是微微向下的,等我们在军火库出发往另通道的一头行进时,通道走势开始变成向上了,感觉这个隐藏在山洞里的军火库就是一个v型结构。

我们虽然都背着枪和背包等重物,但速度一点都不慢,这回才用了20来分钟就走到了通道尽头。

通道的尽头,也就是原本这个山洞被改造成军火库的时候的入口,此时就在我们面前,我却又开始发愁了。

“果然啊,当年他们把这个进来的洞口给封住了啊……”我看着一堵木板墙道。

当时建造军火库的那些残兵败将真是尽心尽责,离开的时候并没有忘了封闭这个入口,所以我们现在就得想想怎么破开这个最后的阻隔。

从别墅那里带出来的钢刀早就被我用得了卷了口,但是用来做一些挖挖撬撬的活也还应付得过去,所以我拿着刀柄,将已经磨没了的刀尖对准封口墙的一处破损用力一戳,再往回一抽。

“哗啦。”

钢刀往回抽的时候只带出了一点点碎屑,我看了下,除了木屑,还有许多干燥的泥土块,但我的手在刚才被震得有点麻,这说明了这堵封口墙的坚固程度可不是眼见的木板那么简单的。

凑近了,扶着灯光,我仔细地看着被我扩大的破损口,这破损原来只是一条比较大的因为风化开裂的缝隙,像这种裂开的缝隙在这山洞里还有许多,就是这些缝隙维持了山洞里的空气流通。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