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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如烟 旧情如梦

初秋的月光像掺了薄荷粉一样微微清凉,远处来的大风卷起了地上的塑料袋和墙角的落叶,仔细闻,带着一缕桂花香甜味,今年的秋天分外的比以往来得早。

四周并不安静,经典家园楼下保安的对讲机又忘记用耳机,嘈杂的声音在耳边若有若无。穿着橘黄色小方格衬衣的方其林在家里偌大的阳台上坐着,木桌上沏了一杯咖啡,泡沫密集排列,蚊子几乎绝迹,只有飞蛾对着阳台的灯胡乱飞舞,死静的一切。

家里没有人,客厅乱七八糟,刚才进行的那场大战如果用摄像机录下来肯定是武打片,花瓶几乎是擦着自己的耳边飞过,带着呼啸的风声,如果常丽的角度再正一点,那一地的陶瓷碎片定会有自己的血或者更严重的比如**之类,恶意揣测常丽有点暴力倾向。

那个花瓶是结婚时大学同宿舍的崔远航从国外带回来的礼物,平时没有插花,只是摆在客厅作装饰,毕竟代表了一段珍贵的回忆,崔远航在自己结婚那天只是托人送了礼物和礼金,并没有亲自到场,说来说去,还是为了樱桃的事耿耿于怀,这两年崔远航跟自己几乎没有联系,好像这个人已经如露珠般蒸发。

回头看那一地花瓶碎片,像是自己破碎的、一塌糊涂的婚姻。

常丽发完脾气甩了门就走了出去,因为方其林的不耐烦,叫他到房间来帮忙抬个东西,喊了十多声,顺口就是一句,“神经病。”

方其林怒了,“你说谁是神经病?!”

常丽指着他的鼻子,“我说你是神经病,没事发什么呆,是不是又想起李樱桃了,她已经死了……”

本来只是很小的事情,后来却变成一场家庭战争,常丽离家出走了,又来这套。结婚两年以来,已经有超过十次离家出走了。

一般她会开着车去个酒吧,喝到醉醺醺的时候再打电话让自己去接她。

这次破例没有接常丽的电话,只是对自己现在的生活有点厌倦,日复一日的循环,这难道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夜已深,寂寞吞噬着方其林的耐心,如果一切可以重来,如果可以重新选择,所有的都不复存在,自己在哪里?应该不是在常氏连锁餐饮集团做执行官,而是在茫茫的人才市场寻找一份可以在这个繁忙的城市养活自己的工作。

有人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而如今既入错行,学计算机的入了饮食业,又娶错了新娘,大学时那个活泼可爱善解人意的美丽娇娘现在成了喜怒无常刁蛮任性的婆娘。生活就像一枚有毒的糖果,亮丽的糖纸下藏着丑陋而绝望的真相。

往事如烟,旧情如梦。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已经是农历七月半,今天正是中元节,怪不得下午回来的时候马路两边摆了许多香烛元宝,不少人跪在地上烧纸。

方其林忽然觉得胸口一阵闷,卧室床头的风铃缓缓晃动,发出清脆的玲玲声,空气里有蜡烛燃烧殆尽的味道。

方其林有种去看李樱桃的冲动,即使学校已经搬迁到漂亮的开发区,昔日的临时校舍只是一堆废弃的建筑物。但今天是中元节,她肯定要回来的。

远远看到旧学校守夜的李老头也在烧冥纸,嘴里念念有词地唱,停车场里弥漫着一股焦味。他以前是这个学校看大门的,新学校没要他,嫌年龄大又不会电脑,所以一直在这里呆着。

“李大爷,我可以进去一会儿吗?我是这里以前的学生,我去祭拜下同学。”方其林从车上下来,手里拿着车上的应急手电。

李老头慢慢地抬头,满脸疑惑地回忆这个看上去外表光鲜的年轻人,“今天是中元节,你进去干什么,不怕见鬼吗?”

方其林叹息一声,“要是见一见也好啊。学校搬了那么久,怎么您还在这里?”

“工地的人雇我在这里看着,老板怕别人过来拉钢筋,过几天就有机器把这里压平,我就可以走了。”老头从包里抖索着拿出一支烟,颤抖着伸到燃烧的火苗里点着,在嘴里深吸了一口,“今天是鬼节,顺便给我老婆烧点纸。”

“哦。”方其林点点头,推开生锈的铁门,手里的红色塑料袋里装着香烛、冥币和纸扎的空调,空调模型是用白纸盒糊的,立式空调上还用毛笔写了两个大红色的“格力”两个字。

新生入学

新生入学时,很多记者都过来找新闻,晚报日报都用了很大的篇幅欢迎本市三万新生入学,其中这所大学的新生尤其引人注目,本省的化学状元竟然选择了这所并不是特别有名的学校,记者绞尽脑汁地编造各式各样的理由。

今年方其林和崔远航有个计划,报名参加了迎接新生的志愿者队伍,这样也许可以在其中找到自己合适的“另一半”,参加舞会时再也不会请不到舞伴,而是可以一直跟一个人跳下去,让别人羡慕死去吧。

方其林一眼就看中了从香槟色宝马车下来的小公主,杏色burberry的小风衣配着一双毛绒靴,睫毛翘得自然,顾盼生辉,香水的味道很远就能闻到,不是那种廉价刺鼻的,而是带着优雅的香味,荔枝混合着百合的味道。

车子开走了,就剩那女孩在新生入园的岔路口彷徨失措,无辜的眼神像是在等待什么。

“我去试试,不要跟我抢啊哥们。”方其林深呼吸一口,朝对方走了过去。

一眼看上去光鲜明亮的,大多数人都忍不住要多看几眼,方其林还没走近,一大帮男生已经将那女孩团团围住——

“同学,是大一新生吧,我帮你拎着箱子。”

“同学,新生报到处往这边,跟我来就行了。”

常丽目光从所有人的脸上飞快地扫了一下,停顿在方其林的身上,常丽是绝对的外貌协会成员,方其林深邃的眼睛和高大均匀的身材入了她的法眼,稍微打量一番,对他点头示意,“请问去生物化学系怎么走?”

同时问的还有另一个女生。

方其林没有丝毫犹豫地接过常丽的行李,有些不屑一顾地看着周围的男生,接受他们的羡慕嫉妒恨。

崔远航过来帮着另外那个问话的、有些尴尬的女孩拎行李,给她解围。那女孩的头发长到腰际,憔悴的瓜子脸,有点营养不良的眼珠只是死死盯着地面。

常丽抬起头,用真丝手绢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好吵,好热,好烦,你到底走不走啊?”

今年女生的新宿舍分为两栋,一栋是八个人一间的普通宿舍,叫“琼花楼”,洗手间在走廊的尽头,但不用额外交费,一种是专门给有钱的学生准备的叫“桂花楼”,两人一间,配洗衣机、微波炉和空调,洗手间就在宿舍里,空间宽,连窗帘都是矫情的白色滚粉红蕾丝边。

两个男生送着两个女生,一个往左,一个往右,两个不同的世界。

“反正都九月了,天气都很凉快,我吹空调要感冒的。”李樱桃找到了自己的宿舍对着门外的崔远航解释道,因为来的是最后一个,八个床位中最差的一个就是靠门的下铺,里面挤满了家长和学生还有学生会的各类人,小小的宿舍转身都困难,李樱桃点头致谢,“挺好的,我就喜欢过集体生活,有空我们再联络,好吗?”

崔远航转身离去,这丫头看起来很奇怪的感觉,有点忧伤又有点说不出来的味道,这味道是什么,以后才能知道。

“听说他们‘桂花楼’那边不吉利。”跟李樱桃同一个宿舍的赵晓冬神秘兮兮地在夜间卧谈会上发言。

其余七个屏住呼吸地听,女生宿舍最喜欢讨论的是男人和鬼,都是不靠谱的东西。

“什么说法?”不知道谁一边吃东西一边说话,含含糊糊的。

赵晓冬说自家有个远房亲戚在学校做工程监理,之前有个风水先生极力反对把女生贵族宿舍建在此地,说那原先在清朝时是个坟场,男生宿舍可以建在此,女学生本来都是属阴,压不住那股邪气,轻则鬼魂乱窜,重则闹出人命,更严重的就无法猜测了。

李樱桃忍不住打断道,“那有没有发生什么奇怪的事情?”

赵晓冬卖了个关子,“说出来怕你们睡不着觉。”

这下宿舍全起哄了,惹得查房的阿姨不高兴,敲门警告,这下才安静下来。

“当时施工的时候有两个工人晚上起来撒尿,说是在厕所门口见到一个女鬼,光着身子披头散发直冲着两人笑。两人吓得赶紧回工棚,后来工头说可能是附近的女疯子,不是鬼。第二天,两人莫名其妙地死了,被吊起的水泥板直接压扁了,十几吨的板,那两个人的内脏啊,屎啊,尿啊,飙得到处都是……”

“啊,你好恶心。”

赵晓冬意犹未尽,“半夜到桂花楼仔细听,三更时分,有鬼叫,也有鬼哭,还有鬼笑,过不了多久就要出事的,我家那亲戚还特意嘱咐我不要去住那边,虽然我家也有点钱,呵呵……说桂花楼那边每天晚上凌晨一点看窗户就能看到些不干净的东西,只要死了一个,就要接二连三地死……”

八个女生纷纷尖叫着,嬉笑着,慢慢入睡,她们喜欢听桂花楼不利的消息,或者明天整个学校都会知道了。

穷人们总是幻想着富人们倒霉,然后幸灾乐祸。

外面奇怪的声音

“看来你还是喜欢李樱桃这种重口味型,听说还是化学状元。”回到宿舍,方其林拿崔远航开涮,“我那女孩叫常丽,家里有钱得很,那贵族宿舍多贵,眼睛都不眨地把一年三万的房租交了,我想一个月之内搞定她,你准备什么时候下手?”

崔远航正对着镜子挤青春痘,听方其林这么一说,手一重,一个大痘被挤破,脓汁轻轻“砰”的一声冲破红肿的皮肤,镜子上黄色混合红色的一小条液体凝固了,“她跟我老家是一个地方的,你别瞎说,人家可是个处女。”

方其林愣了,处女又怎样,你不吃别人可吃了。

刚入学不久就是新生联谊会了,各路帅哥济济一堂,常丽倒是还记得方其林,入学当天就交换了qq号,两人在网上早就聊得熟稔,今天这一见面更是干柴遇见了烈火,舞会从一开始就没有分开过,羡煞旁人。

李樱桃也来了,头发盘在头顶,她在兼职做学校舞厅服务生,弯着腰在地上默默扫着瓜子壳,似乎这样热闹的气氛跟她没有一点关系。

“你看她的头发,好像一坨牛屎哦,呵呵……”舞池很吵闹,但在常丽指着李樱桃的头发说着不恰当的比喻的时候,音乐忽然停止,准备放下一曲。

至少有五十个人听到了这个不恰当的比喻。李樱桃脚下一滑,踩了香蕉皮,咚的一声坐在地上。

常丽吐了吐舌头,抬脚点着地面,对李樱桃说,“这边还有很多废纸啦,还有那边。”

方其林觉得有点尴尬,毕竟是自己哥们的老乡,赶紧扶起她,“你不要紧吧。”

李樱桃甩开他的手,慢慢地站了起来,对常丽说道,“至少我的发型给你带来了一点快乐。”

那个消瘦的背影消失在一阵喧哗的音乐声中。

再次见到李樱桃的时候是在常丽的宿舍,周日的下午有阳光,对于秋天而言是奢侈,常丽泡了一杯咖啡在宿舍阳台上看书,宽敞明亮的宿舍永远开着空调。

方其林跟常丽的发展速度跟这个城市的发展速度是同步的,每天都有玫瑰花的攻势,常丽已经司空见惯。方其林骗家里说要报考英语六级还要看胃病,贴上一个月的生活费,又找崔远航借了一千多,这才凑齐了一枚卡地亚三环彩金戒指,在众目睽睽的广场下双膝跪下表白,“做我女朋友,让我照顾你!”

这样温暖煽情的语言终于打动了常丽。她很好,漂亮,有钱,虽然她自己也买得起这样的首饰,但毕竟是大学里一个英俊帅气的男生送的,在班上说起来也很有面子,他也很好,英俊,忠诚,带出去也很有面子。

两人在阳台上看风景,一边聊些有的没的,忽然方其林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李樱桃,身上背着一个巨大的包。

“李樱桃来这里干什么?”

“别奇怪,她现在负责给我们这栋楼送外卖,你也知道食堂有多远了,每次给她五块钱,她家里很穷的,化学状元还来这里念书,校长给她免了学费的,知道吧?”刘凤琴在床上看小说,搭着话。

“我还给她介绍了个有钱人家的家教,还让她送外卖,我是不是活菩萨啊?”常丽缓缓地拿银勺子搅动咖啡杯。

很快李樱桃进来了,放下常丽的饭盒,常丽从包里拿出五十块钱说道,“不要找了,下次反正还要送。”

“不,不,我有零钱。”满头大汗的李樱桃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零钱,费劲地找着零钞递给常丽。

“哦,你男朋友也在,玫瑰很漂亮。”李樱桃笨拙地收拾着撒在桌面的零钱,看着花瓶里的那些粉红玫瑰。

刘凤琴从鼻孔里哼了一声,“你也可以叫你男朋友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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