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苦闷的作者现在头大!  从零到法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今天,在网上买的主观题方面的书来了。

从快递站拿到手里,我就感觉已经不轻了。

有什么呢?

总的来说吧,四本书加起来,等于刑诉和刑法,行政和行政诉讼那本书的厚度,看过那本书的人知道我描述的是一个什么情况。

呜呜呜,又要看,要在一个月之内,看完。

不过,这份痛苦,只能是我这个苦逼的作者来承担了。

谁让我听了我爸的建议,也去当律师呢?

奈何这箭飞得太快,我已经看不到头了。

不过,这种复杂的东西,也是多多少少有点乐趣吧。

昨天一位读者建议,把经济法的内容,民法的内容,搞一个系列。民法中有些什么情况,民事诉讼的案件,遇到突发的情况,怎么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留证据,的确是应该的。

也许,我写了不一定有人看。但是,至少摆在这里,该怎么解决。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