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我不喜欢拍照 梦中十年
我翻了个白眼,觉得自己已经是被千刀万剐了。
第二天早上吃了早点,便拖着行李赶往了机场。过了海关等候登机时,居然又遇到了摄影师一家人。
缘分真是个妙不可言的东西,没遇到过就觉得纯属扯淡,但遇上了就觉得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
本以为这个让我一眼就忘不掉的人,只是日后让人回味的一味佐料,不曾想还有机会细细品味。
突然生起的出行想法,不顾钱包的咕咕反对,不理自身对水的畏惧,强行罢工拉着兰若就来到了这里,也许就是为了这一刻吧。
当我和他再次四目相对时,觉得这便是小说里的一眼万年吧。
他叫刘凌,名字简单利落,亦如他那个人。谦谦君子,笑容中透着宽容,让人不自觉的想要靠近这份温暖。
打回现实吧,人家只是客气的打了声招呼,递了张名片。
兰若对我的意淫相当不齿。
假期结束,生活回归正轨,唯一有所不同的,就是心里会偷偷的想念刘凌。
一周后收到了刘凌发来的照片,本以为只会有一张合影,不想他还记录了很多我们在海边嬉闹的瞬间。
我回复了邮件,表示感谢,不想他又回到请他吃饭的感谢才更显诚意。就这样一来二去的反而互留了电话,相约了一顿饭局。
我对这次饭局是相当期待的,只是他近期出差,一切要等人家回来后再定,这让我很是被动。
这天下班后依旧在咖啡馆坐着消磨时间,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赏脸出来喝杯东西吗?-刘凌”我心瞬间像被电击般停顿了一秒。
见兰若此刻并无多少事,便招手叫她来把短信拿给她看了。兰若看后就很利索的丢回给我,“不准去”。说完便自顾自的忙去了。
我琢磨了一会,心里的本意那是一万个想去的,以我的酒量只可能是我占别人便宜,趁机把这个刘凌拿下也是轻而易举的。只是贪图这一时的欢好也不是我的本意。所以最后还是回了一条“环城南路漫听咖啡,静候-岳灵焉”。
这不就完美了吗?即能见到他沟通了解感情,还显得我庄重自持,另又不惹兰若生气。真为自己的机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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