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八章  大争之世,谁主沉浮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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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魏愿意支持皇上,提供优质战马、兵器、钱粮。魏国精锐铁骑二十万可直接穿上贵国战袍,为皇上出征。魏军将进攻沈约大军驻守的边境防线,使之不能分兵参战。”吴修喜道:

“魏国能如此行动,沈约必败。”韩皋冷冷道:

“事成之后,贵国需要多少贡银?”魏使笑道:

“魏国并不缺钱,我们要求租借位于河南,山东,淮北的十州,租期八十年。具体条约请皇上过目。”韩皋看过条约,心惊肉跳,这十州就在潼关、黄河防线上,魏国占据此十州,长江流域将失去屏障,魏国铁骑可长驱直入,一马平川。魏史看出韩皋疑虑,笑道:

“皇上无需担心。我们只是租借,八十年后必定归还,而且这十州仍由贵国管理,只是需聘用魏国顾问而已。”韩皋道:

“这个条约需细细研究,详加谈判。”魏史道:

“谈判是必须的,希望尽快谈出结果。其实,谈的太久,对皇上也不利,毕竟沈约正在厉马秣兵,而且大魏皇帝也可能改变主意,收回支持。”韩皋听他言辞之间有威胁之意,心中不快。

魏史走后,韩皋吴修两人细看条约,条约要求1承认魏国人有在河南,山东,淮北十州居住、往来、经商及开挖铜矿、铁矿等项特权。2宋魏合办特许矿厂,附近矿山不准特许矿厂以外的人开采。3宋国朝廷聘用魏国人为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宋魏合办兵器厂、战马厩。河南,山东,淮北十州之间各马道、车道建筑权让与魏国。宋皇韩皋怒道:

“这些条约无异于把治国主权让与魏国执行,岂能签约!”吴修道:

“皇上息怒。执行条约时,可用行政手段,让一些条约成为废纸。例如,我们可在国内制定《惩办国贼律例》,其中加入了严禁与外国人私订契约、出租售卖土地矿产的条例,对被聘的魏国顾问可暗中排挤,不顾不问。”韩皋转怒为喜:

“好办法!购地、租地,我叫他一寸地都买不到手。魏宋杂居,我叫魏人一走出附属地,即遇危险。至于顾问用魏国人,用虽用他,月间给他几个钱便了,顾不顾,问不问,权却在我。我看用行政手段,可以破坏条约。”

韩皋又让吴休与魏使反复谈判,要求对魏国所提诸多条款进行修改和拒绝。如虽承认魏国人在十州之居住营业及土地租界权,但不允租期超过二十年,并要求魏国人服从宋国官员管理,与宋人纳同样之各种课税,且关于土地之争讼,无论宋人与魏人,或魏人与魏人,均归宋国官吏审判;而对于第三项之宋魏合办兵器厂、战马厩,十州之间各马道、车道建筑权让与魏国的条例,则全行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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