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15章 一夜暴富:我做风险投资的日子
李娟、荣立雯那两桩事情,最初将之公诸于众的是荣建东,不过他只是将矛头指向杨永俊,控诉杨永俊杀人灭口,由于当时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他的话,所以只能算是他的一种猜测。现在杨永俊的这封亲笔遗书一出来,算是一种另类的口供证词,再和荣建东的控诉两相对照,可以证明荣建东所说属实,杨永俊确实指使人杀害了李娟和荣立雯。不过杨永俊人已经死了,所以遗书的这个作用可以忽略。
但问题是证明了杨永俊是主使者,也就相当于证明了那两桩事件不是意外事故,而是刑事罪案,公安局就必须重新立案侦查,偏偏遗书又把刘卫国牵扯了进去,现在杨永俊已死,刘卫国自然就是第一个要被调查的对象。
不过要给刘卫国定罪,光靠杨永俊遗书里的内容是不够的,这就和当初荣建东拿杨永俊没办法是一个道理——死无对证!
但是也有不一样的地方,荣建东揭发杨永俊杀人灭口的时候,由于没有证据,连立案条件都不够,所以公安局虽然私底下也询问过包括我在内的相关人员,但估计是因为没有多少收获,所以也就没下大力气去深入调查。可这回不同,立案是足够了,而且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都已经被杨永俊在遗书里交代清楚了,公安局要调查的只是刘卫国和这事有没有关联、是不是杨永俊遗书里所说的那样的关联。
要证明这种关联,最直接、最有力的办法当然是找到那个凶手,也就是那个肇事逃逸的渣土车司机,一旦找到那个人,他出来指证刘卫国的话,刘卫国就跑不了了,那么鸣凤煤矿的上市计划也就要搁浅了。不过好还,那个人那么久都没什么音讯,看来是没那么容易被找到的。
但是即便没有那个凶手出来指证,也不意味这刘卫国就能脱罪了。按照张林所说,杨永俊在遗书里清楚的交代了他和刘卫国怎么商量、怎么执行,包括事后的付款等等,这些事情是否能够找到人证或者物证来证明呢?如果能的话,那最终刘卫国还是有很大几率会被定罪。
想明白了这些,我就问张林道:“张总,你知不知道杨永俊遗书里说的事情,是否可以被证明?”
张林摇头苦笑道:“常老弟,你觉得我能回答得了你这个问题吗?”
我也无奈的苦笑了一下,目前这个世上能回答这个问题的,显然只有一种人,就是当时参与了那些事情的人,就我们所知道的有三个,杨永俊、凶手以及刘卫国。杨永俊死了,凶手跑了,那就只剩下刘卫国了。
但是我们显然又不能去问刘卫国,既然张林能得到消息,那么极有可能刘卫国也得到消息了,我亲眼见过他和监狱的一位领导称兄道弟,两人关系似乎不错。此时的刘卫国,估计一方面正在想着怎么脱罪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在提防着张林。因为如果他不能脱罪、从而影响到公司的上市大计的话,他要顾虑杨德才就是他的前车之鉴。杨德才当时因为一场交通肇事找人顶包的案子被拘留了,杨永俊为了不影响到公司上市,从而动了杀心,策划在庭审之前结束杨德才的生命。很显然,相比起杨永俊,张林更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而且智慧还更高,手段也更老辣。所以如果这时候忽然有人去问他这件事情,只会让他提高警惕,或者给出虚假信息,让张林更无从判断局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