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梦魇之始(13) 若是无你,余生何忆
她本是珍兽,理应受到极佳的待遇,却因触犯天条被贬凡间。天帝承诺,若是有人可以克制贪念,从而安然无恙地离开,她便可以重返天庭。从开始的希望,一直到现在的绝望,她已经等待了太久。
狰远远眺望着鸟语花香的远方,等待下一批因为贪得无厌而成为山神宝藏的人。
传说在章莪山上有一种异兽,全身赤红、身形如豹,凶猛异常,但其血却可长生,只为这便不断有人上山寻找此兽。
在这章莪山下住有一书生,人们都称他为黎先生,只因他的茅屋前种着一颗神奇的树,开着四季不败的梨花。
这日,书生入山,却听远处传来一阵阵兽鸣,其声如坚石般铿锵,山随之摇晃。他寻声而去,随着有尸体不断出现,那声音也越来越清晰,却也越来越微弱。
一只幼兽,五尾一角,其状如豹,腹部中了箭,血流不止。想来那震动山石的声音便是它发出的。看着它微弱的呼吸着,书生眼里露出怜惜,慢慢的向那幼兽靠近。它此时体力所剩无几,见了书生又强撑着身子露出凶恶的表情。书生执意靠近,本想安抚它,却不想它一下子扑了过来咬上了他伸出的手,手被咬穿了,但他不曾挣扎,直到幼兽用光了最后的气力。书生伸出另一只手轻轻的抚上了那幼兽的头,“别怕,我不会伤害你。”,那兽似是听懂了他的话,松了口,便倒了下去。
一白衣男子手捧书卷站在梨花树下,脚下有一幼兽安静的卧着,而它水晶般的眼睛一直望着那男子。离救下它已有半月之余,一人一兽竟是很默契的生活在了一起。
似发现它在看他,他便笑道:“为何这么瞧着我啊,你……”书生一顿,似是才想起什么,俯下身来,抚摸着它的身子“说来,你好像还没有名字吧,你一身红,不如就叫胭脂如何?”他露出期待的表情,竟让它看得痴迷。轻点了一下头便低下了下去,却看到了被它咬废了的手,它轻轻舔了舔那只手,他笑开“不碍事,用一只手换你一条命,很值。”又摸了摸它的头,“今后便有你与我做伴了。”说完,他走向屋中,而他身后的那只幼兽脸上却有了一点异样的红。
春去秋来,那胭脂亦是陪了书生数十载。书生年事已高,而胭脂却已如狮虎一般。
“你走吧,我的余生有你这样陪伴过,足矣。”
书生的生命终将耗尽,最后一刻他看到他的胭脂化作一位美丽的红衣少女与年轻的自己在梨花树下相遇。
(狰)我叫狰,是这章莪山的异兽,曾被一个书生所救。我陪了那书生胭脂,他知道我就是“长生兽”,却不曾取我一滴血。
我早已能够化作人形,却不忍他嫌弃自己会老去。
世人都说我的血可令人长生,却只有我知道,狰可长生却不能令人类生命长久。我也希望我的血可以长生,也就不会眼睁睁的看着那个人老去、死去。
我将他葬在那棵梨花树下,也回到了这极寒之地。
望着远处的百花,心道那花再美,自己最爱的也是身侧的那支梨花。
天色渐暗,隐约可见零星火把于林间穿梭。
“这山上野兽出没,不能再深入了。”队伍最前方的短髯大汉停下脚步,阻止身后的众人,“撤退。”
其他人早知山中险恶,一听这话便匆忙散去。
然而他们没有看到的是,就在队伍前方不远处灌木丛挡着的凹陷里,有一双清亮的眸子呈现松懈之色。
听到凌乱的脚步声远离,少年一直紧绷的身子才开始发软,无力地转身靠在石壁上,却被一只正对着自己的巨角吓出一身冷汗。
及时捂住差点脱口的惊叫,少年借着月光看清了那不知何时静静站在自己身后的生物。
如果忽视她光洁额头上的独角和身后摇晃的五条尾巴,倒是看似和普通女子没什么区别。且面容清冷,眼神却带着探究和好奇,对峙一会儿后竟然拎起他就往深山里跑。
可怜身负重伤的少年被颠得七荤八素,昏迷前想着自己该不会是被当做食物了吧。
不知过了多久,意识恢复后首先感受到的不是疼痛而是冷。
程筝疑惑地睁开眼睛,恰好看见之前抓他的野兽正把他染血的衣袍往墙上挂。
终于知道为什么冷了,程筝尴尬地四处寻找可以掩身的衣物,于是顺手把搭在床边的红衣扯了过来,边穿边鼓起勇气问:“你怎么不吃我?”
那人回头看他,却并不言语,而是走到床前伸出葱葱玉指在程筝手心划拉,额头的独角在眼前晃啊晃。
“你叫狰?”惊讶地看着不会说话的她,“巧了,我也叫筝。”
说完同样在她手心写下,然后看到狰的唇角漾出一抹浅笑,一瞬亮了程筝的眼。
急忙移开目光,竟发现她的住处里有一个小角落满当当地堆着红色的石头,红色的紫薇花,红色的山果……再看看身上穿着的她的红裙,好像自己的丝绸衣袍也成了收藏品呢。
狰不会说话,程筝就说给她听。于是狰知道了他身负的血海深仇,知道了他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姑娘为了救他而死,也知道他出身大家学识丰富,胸怀远志,知道了他人世间无法舍下的羁绊。程筝后来不怕她了,经常枕着她松软的尾巴小憩,甚至给她挽高高的发髻然后用雪白的梨花点缀。
一日程筝问她:“阿狰,章莪山草木如此茂盛,四季同开,竟没有迎春吗?”
狰没见过迎春,程筝就拿起树枝画下迎春花的轮廓:“这是母亲最喜欢的花。”狰看着突然落寞的他,给了一个安慰的怀抱。
之后没过多久,程筝觉得狰越来越冷淡了,直到她白着脸塞给他一个锦盒撵他下山。程筝不肯,狰拎起他扔到了外面,生硬地开口说了第一句话:“离开!”
铿锵有力,如此绝情。
狰把章莪山灵宝给了程筝,自此山上再无草木生长,终年白雪皑皑。有时狰会透过水镜看程筝,看他手刃仇人,看他高中状元,多么意气风发。
盛放的迎春,不属于章莪山,也不属于阿狰了。
家中嫡长女的大姐,现在住在大天狗街六号,名字是爆伤,哦,当然,大姐托家带口过去的嫁妆更是惊人,父亲对她很偏爱,于是大姐出嫁的时候,带走了十七份的暴击当作陪嫁。
那一天红妆十里,那是我永远无法触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