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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之一字,人生大事

一题记

小诺和她高富帅男友分了手,谁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男友家境优渥,学历出色,兼有一副干净漂亮的好皮囊,是婚恋市场上的抢手货,而小诺除了长得美些,并没有什么出众的地方,人都说她不识货又好高骛远。

小诺失恋了,却不见颓废,给我打电话约饭。

一大盘子小龙虾,鲜红油辣,烤得酥脆流油的烤串儿,大钵的冒菜,小诺一手拿着啤酒,一边朝我招手。

“你是因为失恋得失心疯了吗?”

“恰恰相反,我终于解脱了。

小诺一边剥着小龙虾的皮,一边头也不抬地说:“自从跟他在一起,我从来都没有吃饱过。“

小诺家里是很穷的。

除了月初父母发工资的那几天,其余的日子都要喝粥,母亲那木勺子盛粥十分有技巧,落在.弟弟碗里,总是稠稠黏黏的,落到她碗里,便清得见底。她整个童年都笼罩着百爪挠心的饿,见了任何肥肥白白的东西,都能落下口水来。

蚂蚱是可以吃的,知了也是可以吃的,在同学家玩到很晚有可能会得到蹭饭的机会,只是最多也只能蹭两次。春末的时候,树上会有美国白蛾的幼虫...放心,那是不能吃的,但可以拿到环保局,一个两角钱。

上了大学之后,她一个月有三百块的生活费,那是十年前,两块钱五个馒头,食堂师傅都认识小诺,贫寒子弟见得多了,却是见到第一个这么爱吃馒头的。

不光馒头,米饭、花卷、大饼,小诺都喜欢吃,它们没有什么花哨的味道,却可以很快填满饥饿的胃,那种快乐饱足的感觉,足以让人热泪盈眶。

那时候她还不算漂亮,黑且土,唯有一双眼睛很漂亮,圆圆的,睫毛又长又翘。也有人追,是同届的一个染着黄毛的男孩子,她回来兴高采烈地说:“他带我去吃了鸡公煲!”

我们学校的鸡公煲,实打实地有许多鸡肉吃,金针菇和土豆煮得浸透了汤汁,下饭最好。小诺可以吃五碗饭,前三碗就着菜和肉吃,后两碗配着汤汁和她心爱的辣酱。添饭无限量,不另外花钱。

黄毛小子用一锅鸡公煲把小诺骗到手,我们都一挺不乐意,商量来商量去,派老冯跟她去谈。

老冯是我们的学长兼辅导员,我们都挺喜欢他,是系里所有女孩子的知心男闺蜜。他听完就感慨:“我这是干了他爹该干的活啊。”

老冯领小诺去吃火锅,在小诺吃得特别欢脱的时候,发出振聋发聩的质问:“你是不是为了吃鸡公煲就要跟他睡?”

小诺愣了,鱼丸从嘴里掉出来,汤溅起三尺。

“我没有。”

“那你为啥跟他在一起?”

“因为他请我吃好吃的。”

“那你能请他吃好吃的吗?”

“我....我没钱。”

老冯两手一摊,“那你就只能给他睡了。”

小诺梗着脖子说了半天冬天织围巾、夏天送笔记之类的,老冯摇摇头,特别贱,“姑娘,我也是男生,我告诉你,你说的这些男生不在乎,他对你好,请你吃鸡公煲,不是因为他想让你给他织围巾送笔记,他就是想睡你,那你怎么办?”

小诺的眼泪就在眼眶里含着了,第一次没吃完饭就走了。

我们挺生气,觉得老冯说话太损了,老冯笑得冷静又淡然,他说:“吃不饱饭的人,没资格谈恋爱。”

小诺的脑回路清奇,经此以后,她非但没有跟黄毛分手,反而打了一份工,我们问她:“你为啥打工?”

她说:“因为他对我好的话,我也想有能力对他好。

小诺是个有志气的姑娘。

小诺是真心喜欢黄毛。

冬天的时候,小诺打工赚了钱,虽然也没有多少,但终于不愁吃饭了,还攒了钱请我们吃饭。校门口的小饭馆,锅包肉和糖醋小排做得都很正宗,小诺很大方地要了一桌子菜,招呼我们多吃。

丸子粉丝汤上来的时候,我们就看见了黄毛,他搂着个女的,像所有没素质的小情侣一样,恶心扒拉地亲来亲去。

那个过程,我已经不想再回忆了,总之要多恶,心有多恶心。

黄毛恼羞成怒,他的脑回路也异于常人,非但不道歉,还大骂小诺土、脏、装纯。老冯笑笑,伸手把小诺给他织的围巾拿下来扔给我们,然后一拳就打过去。

俩人就打起来,那女的一直在旁边尖叫,我们扯着黄毛的那撮黄毛,踹他裤裆,嘴里假惺惺地劝:“别打了别打了。”

后来这对狗男女走了,我们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下雪了,回过头就看见小诺坐在饭桌前,一口一口喝着那冷了的丸子汤。她头发很乱,眼泪成串地往下落,她说:“汤凉了,就不好喝了..但是不能糟蹋吃的。”

那是我们吃得最艰难的一顿饭,很多年之后,我仍然记得小诺穿着一件单薄的衣服,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大雪里。

我们是师范院校,大学毕业多半都去找了教师岗位。

小诺没有去,她去了深圳打拼,什么活儿都干,产品销售、新媒体专员、办公室文案....

她依然喜欢吃东西,朋友圈里晒得最多的就是美食,深夜小葱翠绿、细腻温婉的热汤面,牛排馆骨肉细腻、实惠大份的牛排...那个城市最不缺的就是南来北往的美食。

这些东西把小诺喂得饱饱的,像一个勇士,可以独自一个人对抗着所有风雨。

她告诉我,有一次给客户的合同出了大错,她被辞退了,这时房租又到期,凌晨三点半抱着一大堆行李蹲在大街上,一摸兜里只有五十块钱,给家里打电话,却被骂得狗血喷头。她弟弟要结婚,他妈妈气急败坏地问她为什么还不打钱回来。

她孤身一人站在黑暗中,觉得自己要被负面的、悲伤的情绪吞噬了,“活着干吗?死了算了“这种想法,像一个不怀好意的巫婆,慢慢慢慢地拉着她,就要万劫不复。

可是这时候,却闻到了香味。

是刚架起的早餐摊,油条脆得利落,豆浆浓得新鲜,小诺坐下来,吃了两屉小笼包,两根油条,一碗馄饨,一碗豆浆。

把这些全部吃完的时候,正赶上日出,一轮红日喷薄而出,小诺觉得那像是咸蛋黄,她想,等找到房子找到工作,她要买一大箱咸鸭蛋,囤在冰箱里。

是的,她不想死了,食物给了她饱满的力量,她满血复活了。

我们毕业的第五年,同学会。

小诺回来了,开一辆二十万的车,提着chanel的新款包包,连指甲都光鲜精致,浓妆下,竟然有几分港味女神的神韵,任你再怎么瞧,也瞧不出当初抱着一个包子,啃得心,满意足的寒酸姑娘的影子。

我们那时候,都是孩子的妈了,大多被乏味又平顺的生活磨得没什么精神,在她面前就有些自惭形秽。

同学会结束,她在某个度假酒店为我们开了房间,要死要活地让我们留下来陪她,于是我们去泡温泉、做spa、喝红酒,闹哄哄地挤在一个被子里,又是当年的样子了。

小诺靠在我肩头,我闻见她身上好闻的香味,有冰凉凉的东西落下来,小诺对我轻声说:“我想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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