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六章 跟前辈走  签了个魔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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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老头对于他基本就是放养,让他自己去书阁学习。孙老头自己

则一年到头都沉迷于研究无法自拔,只有在很少的时候才能见到。

一般这时他都会把无法破解的难题向孙老头请教。

其时书阁的书大部分都能满足于参夙,阁内的书种类不可胜数,知识海量。有关于机械的,有关于阵法的,也不乏修炼心法的。参夙还经常翻到有娘亲做有笔记的书,

这让他收获不是一点点。

此时正值正午,阳光铺予山门。参夙盘腿坐于树下,正在专心致志地修炼心法,连树上纷纷杨扬落下的红色花瓣砸他一身的馨香都全然不觉。

继承了第一美人罗衾的大部分基因,参夙也从漂亮小少年长成了绝世美公子。

小松鼠从草丛里钻出,回处嗅了嗅抱住一只榛果,正欲走时却瞥见在树下坐着修炼的参夙。

它眨眨眼,抱着榛果在原地吃了起来,一边咀嚼,一边打量着参夙。(小松鼠:秀色可餐。)

参夙双眼闭着,长长的睫毛在光碎下透下浅浅的影,花瓣时不时擦过他的脸颊和发丝。他如一位等待苏醒的精灵之神,干净的,神秘的,美丽的,如海底宝藏的冰蓝玉笛,层层海水都无法阻隔的清玉蓝光,如只存在于神话的月牙琴,只在高月夜空中昙花一现。

一只兔子蹦蹦跳跳的跳过来离参夙越来越近,正想投入美人的怀抱中时,一个不知从哪里冲出来的不速之客——发财飞快地逮住了它。

发财一口咬住它的耳朵,一边使劲往外扯。

兔子认为人生要死在这只胖猫口中时,一只纤长好看的手拎开了咬着它的胖猫。

参夙抱起发财,替它顺毛,“不要欺负兔子,上次你才刚把松鼠赶跑。”

发财在参夙的抚摸下渐渐安分了,但眼睛依旧充满警告地盯紧兔子。(发财:主人的怀抱只有我能占)。

新城街道,人来人往,人声鼎沸,小贩吆喝声洪亮,向来往来行人叫道:“新鲜的蔬菜哩!”

一个戴着斗笠,身形修长的少年人走在街道上,他手里抓着佩剑,缓缓行于人海中。

此人正是参凤,来往的人中也有很多手抓着佩剑的,或三三两两,或独来独往。

新城是崇尚武学的大城,武林盟主也是居住此地,因而来往人群中大部分都有两把刷子。所以别想着在这里抢劫,不然牙都给打掉。

而这个时候手里握着或背后背着佩剑的人却比往常要多。而这正是参夙来此的原因。

又一届的武林大赛要开始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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