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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作者写的一个小短篇,免费赠送给各位读者大大观看
一个真男儿,怎得如此倾国倾城。
一个假女子,怎得如此凄凉悲切。
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据说,这将拆掉的剧院,是有不干净的东西的。眼前的一排排老旧的座位,很久以前,大抵不是这样的。旧的红木桌椅,已经不知道去向了,只有那高出地面很高的戏台,还可见岁月留下的斑驳,斑驳的如同老旧的棺木板,全是死气。
快过年了,北方的雪下的很是凶猛,工头说,干好最后一单,大家就可以回家过年了。离家甚远的工友,都买好了火车票,陈大壮的家,离打工的城市也是近的很,于是他骑着自己的宝马,一辆骑了不下十年的旧摩托,打算在做工的地方小住几天,还能多省点钱,带点年货回去。
干活的剧院在远郊,当地人说以前是个戏园子,后来改成了县城的剧院,再后来便越来越落寞,没有观众,没有演员,没有人。落寞的久了,便有了各种神神鬼鬼的说法。陈大壮也不是没有听过这些言语,只是觉得自己没得罪过谁,还是个大壮汉,什么都不怕!他骑着自己的爱车,打听着找到了干活的剧院。
有点古典的门楼,门上挂着的灯笼很是破旧,却也还是点着的,破旧的灯笼里,亮光一点一点的闪了出来,很明显,里面放着的是蜡烛,不同现在装着灯泡的灯笼。整个门楼的墙壁都是斑驳了的红漆面,墙根下有一小堆掉落了的漆面,看得出是有人经常清扫的,那漆面里还夹杂着入冬前的枯叶。进了剧院,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工头说了,他们这明天就要把这地方能用的东西,全都收起来,拉到别处,这地方要建一个工厂,就要拆了。大壮走了大半天的路,又冷又困,掏出了工装包里带着的馒头咸菜,塞了几口便找了一排椅子躺了下来。可能是因为年代久远,这样的建筑风格,入了夜也带着一丝昏黄,而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漆黑一片。
躺着的他以为自己能倒下就着,然而事实证明,他还是对着天花板上的铁架子,发了好久的呆。他掏出了自己的手机,按下了那排烂熟于心的数字。
“喂,你个死东西怎么还不回来,这都到了年根啦,孩子嚷嚷着问你啥时候回来呢。”电话那头是他最熟悉不过的声音,是他最在乎的声音,对于现在的他,这声音应该是最解乏的东西了。
“就快了,明天俺们再帮人收拾一个旧宅子,然后我就赶着回家了。告诉孩子,俺今年给他带了好多好吃的好玩的。”他笑了,眼里还含着一丝泪水,顺着他仰面而上的眼角,留到了他这个年纪不应该有的皱纹里,泪水汗水还有皱纹里的脏泥,吃过的苦对他而言,都算不得什么,只要能赚钱养家,他什么都愿意做。
“孩子他爸·······”
“怎么了?”
“你在哪里?”电话那边的声音,有一丝异样。
“俺在明天要干活的旧剧院啊。”
“你那边还有人唱戏?怎么回事?”
“没有啊,这地方都荒凉了好久了,哪来的唱戏的。”大壮后背不由自主的升起了一阵凉意,“老婆啊,你一定是听差了吧,这地方一个鬼影都没有,你可别吓俺。”
“也许是俺听差了吧,哈哈,你早点休息吧,明天还要干活呢”电话那边传来了一阵子嘟嘟的忙音,大壮收起了那个特别不值钱还要买个手机套包着的诺基亚。
这剧院虽然旧,但是也不算小,大壮寻思着,来都来了,与其担惊受怕,不如随便转转,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淘换的东西,还能让自己多捞一笔。他一把推起了毯子,起身打算四处找找。剧院的座位两侧,都是盘在墙角的旧电线,这可乐坏了大壮,他循着门口的线头一点一点的挪一点一点的往起抽,一路走到了舞台的边下。那里,有一扇不注意看都看不到的小门,门把手上都是锈了的铜绿,门上已经有了一层浅浅的灰尘。大壮看看这看台上也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可以寻了,于是决定推开这扇小门去瞧瞧。
推开的门里黑洞洞一片,舞台下支了很多小门棍,参差不齐却又看起来特别的稳,他循着木棍里摸索着找到了一条过道,走到了尽头,感觉四周宽阔了起来。大壮的手机还是有个手电筒的功能,他偷着乐,感觉这地方应该有能让自己发点小财的东西了。
借着光,他看到了一个红木的梳妆台,那梳妆台干净的可怕,完全不像是一个废弃多年的剧院应该有的。梳妆台上有一个精致的小木匣子,他一步一步踱过去,看着眼前的盒子,觉得里面一定是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他的手按在盒子前面的扣子上,还没来得及打开,就听见外面的小门合上的声音,“咔哒”一声响,他吓得缩回了手。
大壮屏息凝神看了一会,觉得没有什么动静了,于是打开了盒子。他呆住了,里面有一只金灿灿的发簪,不管那物件是不是金子做的,一看那样子,就知道能换不少钱。他把簪子拿了出来,把盒子丢在了梳妆台下面。
拿着电筒晃晃,角落有一堆旧幕布,于是他懒得找出去,外面还冷的很,于是决定窝在这里过上一宿。大壮揣着那簪子迷迷糊糊的靠着幕布 ,陷入黑甜的无底梦境。 原本残破不堪了剧院开始犹如倒转的胶片,来来往往的行人,由现代人的着装换成了上世纪的风格,又换成了文革时期的红卫兵装扮,再换成鬼子的军装,最后定格在了一个民国戏班子的状态,一位老先生,和一群戏班的孩子,在练着身法,院子里还有扫在一起的脏雪。
有一个叫柳儿的孩子,被丢在了寒冬腊月的街边的枯柳树下,那样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匆匆忙忙的路人有谁愿意收留一个累赘呢。除了戏班子的程爷,觉得这样一个孩子兴许能继承自己的把式,让自己挚爱的戏剧不至于后继无人,于是理所当然的柳儿有了这样一个名字,程柳儿。
唱戏的讲究神情,讲究身法,更讲究唱腔。程柳儿有时候觉得真的是命,这些东西,年少的他已经是锋芒毕露,他的童年没有父母,没有朋友,他几乎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戏。他一直叫程师傅叫大爸,他知道自己是捡来的,知道自己除了这条路没有选择。五岁的时候,他天天跟着大爸看戏,十岁的时候,他天天跟着大爸跑龙套,直到有一天,大爸问他想唱角么,想唱什么。柳儿自知清清瘦瘦,旦角是最适合不过他的了,而且大爸教过的戏里面,他也就偏偏喜欢男扮女装的戏。程老先生看的出,这个孩子有一天,会成为角儿,这个年轻人,会是他衣钵的继承者。
“孩子,和我去取点东西,大爸老了,以后你就帮大爸主事吧。”
“大爸········”
老人没说话,将手中的一个盒子给了柳儿。打开盒子便是一枚金灿灿的发簪,那簪子,应该是过了多久都不会褪色的吧。从那天开始,程老板便开始天天喝茶看戏,不再问戏班子的大小事务了。柳儿也是干的有模有样,不光凭着那一身扮相,一腔好声让戏班子越来越火。
每日一到了时辰,戏园子的门口,一部黑色的老爷车,便停在了门口,一头黑发,一身长衫,一件斗笠,一双黝黑的皮鞋,这种惊艳,应该是个凡夫俗子就会惊叹的吧。过不久,慕名而来的,该坐的坐,该站的站。只见台上,一阵紧锣密鼓地鼓点过后,便是柳儿一身女装扮相,在台上咿咿呀呀的唱了起来,这才是旦角,倾国倾城,男女通吃,那一身女装扮相,就算是男人,也难免动心。程老先生自然无比风光,每场都和柳儿一同进出,弟子在台上唱,程先生在台下赏。柳儿的师弟清风,也不和师兄争鳌头,每次都是随行照顾师傅。清风心里也想,也想站在台上被万众瞩目,也想成师兄这样的名角,但是眼前的这个男人,开始的开始,他是嫉妒,后来这种嫉妒变成了不忍心,这种难解的感情,可以让他为眼前的这个男人,放弃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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