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99章 ,不能喝酒  唐先生,我不是你的官配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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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每次都被折腾,后来次数多了,她就很少喝了——伤不起啊,每次都是误工很多天。

和唐深因为误会错过的七年里黎殊其实很少喝,因为一个人带孩子,她自己也知道酒品不行,而且喝酒多了容易出事,如果因此而失身什么的,黎殊可能一辈子都会活在阴影里,一辈子都无法原谅自己。

其实……

她之所以这么小心翼翼也是因为以前差点出事过。

那是一个熟人,对她很好,可没想到……却是披着羊皮的狼。

差点对她下手成功,那之后黎殊就不敢掉以轻心了。即使对自己很好的异性朋友。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喜欢自己,就算不喜欢,也会保持适当的距离。

她不相信纯洁无瑕的男女友情的存在。

母亲曾说,如果某一天,有人能让你暴露所有的缺点,也心甘情愿忍受你所有的缺点,不管是谁,都要抓住不放。现在,他找到了抓住不放的人。

母亲说,因为那是上天派来拯救你的天使,天使是不会嫌弃你的。

她没告诉他的是,上天在每一个人出生时就造了一个天使给他,如果死缠烂打都得不到,那那个天使就不是你的。有些人和东西,不是紧紧抓住就不会失去,他抓住不放的不单是床头陪伴他整个童年的泰迪熊,还有她留下的照片,医院里同一个病房对他笑的小女孩,高中时帮了他一把暗恋三年的人······后来都无疾而终了。

她害他走了很多弯路,他怪她怨她,后来季晨书说那可能是因为她来不及告诉你如何鉴别真假天使,很多人没法一下子从茫茫人海中认出自己的天使,人太笨了,往往要犯好几次错误才找到,有时一下子,有时几年,有时甚至是永远。

**********

季晨书狠狠伤了他的心,他决定三天之后再原谅她。

她说他死缠烂打有意思吗,大家都是成年人,不是得不到就哭闹的小孩子,成年人是要讲道理的,可他不想讲道理,因为面对她,他所有让他骄傲的理智都崩溃了。

霍景柯第一次那么想得到一样东西,从小他就被教育要无欲无求,无所景慕,因为想要的都会被逼着眼睁睁地看着东西被粉碎,如今那童年时不可反抗的魔鬼不在了,可他留下的阴影仍在,他本能地害怕再一次失去,他下了多大的决心才违背本能,主动把弱点和软肋暴露出来,捧着一颗心,紧张如同毛头小子,告诉她他喜欢她,那么喜欢,那么喜欢。

*****

霍景柯问她,季晨书,我能相信你吗?她迷迷糊糊地点头,他笑了,像个三岁小孩得到了心心念念的糖果。她回想起当时那一幕,觉得这披着狼皮的羊实在有够腹黑的,就那么一个心不在焉的点头就卖了自己,成了他纠缠不休的理由,成了他闯入她世界的通行证。

警惕性之高如她,却总会在他面前放松,她以为是他看起来太可怜,亦或者他们同是天涯沦落人,可她不知道,有些相遇也许没有经过精心安排但缘分如果要来,就会不早也不晚。

****

她合上书,窗外的盛夏光景喧闹纷腾,翠绿油亮的叶子在微风中欢快地摇曳,沙沙作响。

她神情恍惚,似乎沉浸在另一个世界里,无法自拔。

躺在舒适的懒人沙发上,身穿浅蓝色家居服、带着学究派的金边眼镜的她此时褪去身为心理医生的严肃和庄严,健康白皙的脸上此时流露出一丝疲惫和茫然,这也和往日的强硬形象格格不入。

她取下眼镜,揉着发胀发酸的太阳穴,半眯着眼,静静享受这种沁入骨髓的孤独。

阳光不温不淡,浅金色的光透过满园绿色,透过几净的窗台射了进来,并没有投到她身上,但是她仍能感受到阳光散发的温暖的味道,就像他衣服上的味道。

一阵风吹了进来,像淘气的小孩子,像脱缰的野马,四处乱窜,吹得扉页刷刷作响,封面上的字也在半明半暗的光里如同古老的密码般,附上一种诡异的色彩。

《霍乱时期的爱情》。

————

她穿着宽松的白色t恤,宽松的棉布裤子,在青石板路上迈着矫健的步伐,三步并做两步地往前走,神色匆忙,布满皱纹的脸上可见的老年斑在太阳的炙烤下颜色更深了几分,看起来像快要脱落的老树皮,稍微凹陷的双颊淌着汗水,顺着满是褶皱的额头往下,随着她年迈不失精气神的步伐晃动而滴落在坑坑洼洼的青石板路上。

她熟练地穿过幽深的小巷子,对于路过的来来往往的人的招呼丝毫不加理睬,只是心急如焚,不像丈夫离开时的那种解脱感、无动于衷,而是焦急,紧张,难以名状的窒息感,就好像有人抓着她的心脏,有点痛,却没那么痛。

四周的建筑在瞳孔里慢慢消失,她顾不得膝盖的疼痛,顾不得呼吸的困难,顾不得刚走了十几米就疲惫不堪的身体——这一切都是年老造成的,她在不知不觉中度过了几千个日日夜夜,那身影就像幽灵时刻出现在她的周围,她为数不多的幸福时光,却过得同时幸福着却又同时心惊胆战着,不敢那么明目张胆,她不幸的时光总是占大多数,可她凭她坚韧的性格,果敢的心性熬了过去,姿态高傲,就好像她的不幸只是错觉——在别人眼中,她确实很幸福,家庭美满,丈夫有身份有地位,虽然不那么爱她,但花花草草不沾身,性格温厚,就是对于有些事情过于严格,同时她膝下儿女已经长大成人且成家立业,前途不可限量,她算是大家口口相传的幸福的人。

可是她的不幸似乎只有自己知道。

每一次她故意忽视那种疚罪感,忽视那冷漠执着的目光,却经常受噩梦的折磨,她故意装出无所谓、已经忘记过去的样子——实际上她确实在幸福或是不幸地时光里很少想到他,因为幸福都是来自于丈夫温厚的爱,来自儿女承欢膝下的天伦之乐被占据,而不幸的时光里,她忙于生活,忙于摆脱战乱、疾病,丝毫没有想到过有这个幽灵的存在。

只有在漫漫长夜里,她听着窗外细细的雨声时,会想起有那么一个模糊的影子,在雨中等着她。

随着年老,她的记忆越来越差,身体也大不如前,她总觉得死亡就在身边,会在某个时间点,或许是白天,或许是黑夜,或许是在打盹的时候,剥夺她最后的余温。

她近乎狂奔,但是速度仍然没有很快,汗水在身上黏黏腻腻的,混合着老年人身上独有的酸味和腐味,在风中扩散。

来不及了。

已经来不及了。

她望着街的另一头,这个世界变化得如此之快,发展速度让她猝不及防,车来车往,拥挤如潮的人群,万众万象,她看不到前路,也看不见后路,只有当时混着烘烤在阳光之下的泊油路以及汽车尾气、人体汗液、小吃的奇怪味道的风里。

她小跑着,越是焦急越是感觉到力不从心。

心脏剧烈跳动,牵动着身上的每一块肌肉,她难以忍受这炽热的盛夏,头晕目眩,红灯的倒数十几秒,她觉得像是过了半个世纪,在舔着干燥的唇瓣时,她像只衰老的母牛,笨重,老态龙钟,让人可怜,也让人厌恶——年轻人对于老人身上独有的死亡味道与生俱来地厌恶。

她终于挨过了红灯,走向他。

————

“嘟——”手机震动。

她恍惚、半寐在昨夜的幻梦里,肚子上的书页跟着风胡乱地吹,她不知道自己半睡半醒了多久,这震动声将她从时光深处拉了出来。

她,现在毕竟属于这里。

宋浅蓝拿起手机,颇有些疲惫,刚刚醒来确实还有些茫然感,这四周地光景,尽管熟悉了十几年,但还是觉得有些陌生。

“喂——?”她的声音没有往日的庄严肃穆,多了几分平和。

手机那边的人气喘吁吁,她还没开口对方已经劈头盖脸地说了一通:

“宋浅蓝!你是不是在家里养小白脸了,纵欲过度忘了时间?别跟我说你不知道今天要干什么?!”女人气急败坏,性子仍然很急很暴躁。

她茫然地从懒人沙发上站了起来,盯着窗外已经乌黑的天气,c市的天气就是这样的莫名其妙,刚刚晴空万里,现在就乌云密布了。看来一场大雨即将发生啊。

“宋浅蓝!你丫怎么不说话?!莫不是真的躺在某个小白脸的床上?你啊你,我就说怎么总装闷骚,原来真养了人,不过不管你现在在干什么,做什么,你别忘记了今天的行程······”

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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