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五十一章 不嫁血族王子(42)  快穿之这碗狗血我干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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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皇宫里工作的人类都不知道雇佣他们的其实是血族,也不知道那群富丽堂皇的建筑是他们血族的皇宫,只是以为他们是大富豪,而且是来自国外的大富豪。

负责照顾他的人类都还算尽责,没有敢欺负他的,他原本也不讨厌他们,直到有一天,有个帮他切水果的人不小心切到了手指,传出了血腥气,勾出了他作为血族的天性,变回了血族的样子,被人当成了怪物,对他喊打喊杀,他才对人类产生了厌恶感。

他那一次明明什么坏事也没做,只是舔了舔那个人类手上的血,就被他用菜刀砍了一刀,还被踹了一脚。

他那时还不会魔法,只是天生自愈能力很强,身上的伤好得很快,才没有痛很久。

可事情到这里还没结束,那个人类把他是“怪物”的事说了出去,还喊了其他的人来对付他,如果不是他跑得快,没有让人抓到,还不知道会受到怎样的伤害。

血蔷薇知道这件事后,不仅没有站在他这边,反而狠狠地惩罚了他,说他不该在人类面前显露出血族的天性,让人类知道他们不是人类,如果他再敢吸人血,就不会再让任何人照顾他,只会让他在后宫自生自灭。

知道了他是血族的秘密的人类则是被血蔷薇秘密处理了,血蔷薇没有杀他们,只是抹去了相关的记忆,并找借口开除了他们。

当然,这并不是因为血蔷薇仁善,不会杀人,不过是碍于新的身份和环境,不能随便杀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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