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二章 一棺双尸  东篱把酒黄昏后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到底还是晚了一步,等他们赶到现场时,已经有好事胆大、百无禁忌之人,近距离观察过两具尸体,从那女童的尸身上发现不对了。

女童的手心里,攥着一张纸钱,洁白的纸钱上,隐有墨迹。

再凑近点,他抽出纸钱,打开,大声读着纸钱上的字:“救我,我不想死,他们害我。”

听到的众人哗然。

这什么意思?说明女童不是正常自然死亡的,而是有人为了把她变成鬼新娘,生生将她害死了,她不甘心,才好不容易留下这么一行字,然而还是没逃过被人装进棺材的命运。

如果棺材没被挖出来,如果不是有人胆大,凑近发现了写着字的纸钱,如果不是…..

这算不算苍天有眼?

算不算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算不算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冥婚用尸体的有之,用活人的也有之,但是将活人生生弄死,再结冥婚的,还真是没听说过!

江家下人到达现场,驱赶围观群众时,立刻就发现了事情不对,这些人看着他们的眼神怎么这么怪。

有害怕,有鄙夷,还有愤怒。

开玩笑,明明他们家才是受害者好不好?等他们抓到盗墓贼,非得要重判才对!挖坟掘墓,斩立决!

“别动!我们已经报官了!”就在江家人着手去收拾棺材时,旁边围观的人中,有人出声阻止了他们。

杀人行为,是绝不能草草算了的,哪怕对方是官,也不行。

不管人是不是他们杀的,他们买了尸体,结了冥婚,就与他们有关。

两方僵持之下,江家仆从动了手,将现场几位热心民众打伤,事态便一发不可收拾,到最后,江家连江训外带一块跟去的仆从都被围殴,要不是通县县尉去得快,说不得这几人得被当场打死。

江训叫嚣着让县尉把在场的人都抓起来,县尉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心道这货混了官场这么多年,怎么还幼稚得可笑。

抓?抓谁?谁动手谁没动手谁看到了?你是指望现场其他老百姓给你作证吗?就在你让手下人打伤他们之中的一员的时候?

官与民的冲突自古有之,多数时候都是民吃亏,但当民众数量众多,还有官傻傻非要犯众怒,那真是打死白打。

就在这时,有人出首相告:“县尉大人,他们是杀人犯,您可千万不要放过他们啊!”

啊?谁死了?县尉突然想起,他是接到报案,说有个女童被害才过来了。

死者在哪?他环顾自周,没有死人啊。

“大人,在这里。”有人一指地上的棺材。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