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章 还我儿子  东篱把酒黄昏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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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端午前夕,她跟爹爹逛街时,遇到的当街吵闹的一家人中,年纪最小的那对夫妻吗?他们怎么上京来了?

这个时代的老百姓出趟远门可不容易,首先得找里长办理路引,再准备足够的盘缠,或雇车或步行,实在没有别的交通工具。

平民百姓多数并不愿意与官府打交道,里长不是正经官员,却也相当于一个镇的行政长官,管理一方水土黎民,在平民的眼里,算是半个官。

雇车从安庆到京城的费用,大约得十五两银子,耗时大半个月,走路的话,脚程快也得三个月有余,慢的,半年一年都不一定走得到。

当时他们穿的衣衫都是粗布所制,还带有补丁,显然不是有钱人家,雇车的大笔花销想来承担不起,如果仅靠走路,他们岂非当时争执过后,就已经离开安庆了?

千里迢迢上京城,可是真有冤屈?

只听那两人跪着不断磕头,嘴里哭喊着让对面轿中之人还他们儿子。

啥玩意?他家儿子不是死了吗?

京城里人多,看热闹的自然也多,不一会儿,附近的闲人都聚集过来,将整个巷子堵得水泄不通,两人见来人多了,哭求得更起劲了,不一会儿,女人头上已经见了血色。

轿子里的人终于坐不住了,想让下人先将他们扶起,带离,有什么事别闹得满城风雨,私下里好说好商量才是。

偏那两人不肯,硬跪在地上不起,仆从们顾忌影响,不敢用力拉扯,免得落人口实,一时间双方有些僵持不下。

“闪开、闪开、别都围着了!”却是京衙的捕快来了,一上来便驱逐围观之人,对着当事双方道:“有人报官,告你们在此处扰民,赶紧散了!”

“大人啊!大人啊!冤枉啊!小民冤枉,恳请大人做主啊!”那女人突然扑将上去,抱住了领头捕快的腿。

吓得对方差点拔刀,厉声喝道:“我不是大人,别乱叫,有何冤屈,且随我们回京衙分辩!”当下不由分说,直接带着两拨人走。

轿子里的人没有出声反对,顺从地跟着一起走。

巷子又恢复了平静,只余下姜久盈百思不得其解。

本以为此次偶遇不过是次小插曲,她与那对夫妻素不相识,虽有些疑惑他们的孩子到底是死了还是丢了,但一切与她无关,她依然是姜家老宅里的三姑娘,每日晨昏定省,在一次又一次饮宴中,消磨时间。

经过了宁氏的多次寻觅与参考,姜承轩与姜久晨的婚事,都有了些眉目,只待再探过对方的意思,确认无误,便可以择个吉日,定下婚事。

宁氏有意为姜久晨定的亲事,对方门第不低,是广平伯府四房的嫡幼子曾若湖。且还是曾若湖在一次饮宴时亲见了姜久晨,顿时惊为天人,费尽心思打听到了她的身份,请托大伯母,当今的广平伯夫人安氏亲自过来说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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