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章 策梅洛的ZF公理系统  数学心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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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离公理模式:一个公理元素对应的性质同时为真,才能是一个集合。

三,配对公理:两个集合中任意两个元素配对后可以形成一个集合。

四,并集公理:让两个集合元素加起来,形成一个新集合。

五,幂集公理(子集之集公理):存在以已知集合的一切子集为元素的集合。

前五个集合,消除了可能会出现罗素理发师悖论的可能性。

六,无穷公理:存在归纳集。也就是说,存在一集合x,它有无穷多元素。

七,替换公理模式(置换公理):也就是说,由f(x)所定义的函数的定义域在t中的时候,那么它的值域可限定在s中。

八,正则公理:也叫基础公理。所有集都是良基集。说明一个集合的元素都具有最小性质,例如,不允许出现x属于x的情况。

前八个是zf公里,再加上第九个就变成zfc公理。

九,选择公理:也叫策梅洛公理,对于任意两两不交的集合族,存在集合c,使对所给的族中的每个集合x,集合x与c的交恰好只含一个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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