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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没了,或许,早没了。

上京之路,遥远。

莫云龙虽甚本事,却练就了敏捷的身手和强健的体魄。

一次意外的机会,莫云龙碰到了被劫匪追杀的商贾,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救下了他。

就这样,莫云龙成为了那商贾的护卫,那商贾在京城,颇有地位,家财万贯,门客三千。

两年的时间,平淡的过去。由于救命之恩,那商贾对莫云龙极好,而商贾之女,正值妙龄,却看上了莫云龙。

“老爷,你说咱们的女儿,是不是对那个傻小子莫云龙有意思?”

“怎么了?云龙憨厚老实,为人正派,且救过我的命,就算将女儿许配给他,也没什么。”

“哼!你要我们的女儿嫁给一个家丁?你想都别想,如果你硬要这样,我便死给你看。”

胳膊拧不过大腿,莫云龙最终似是知道了商贾的难处,毅然请辞。

偌大的京城,莫云龙感受不到一丝的温暖,自己似是一个没用的人般,一是处。

偶然间的醉酒,莫云龙在早晨醒来,抬头看时,竟是私塾。

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莫云龙决定一试,反正当家丁这几年,也攒了些钱。

然,好景不长,做为私塾年纪最大的学生,莫云龙感受到了什么是人言可畏。

一年后,在流言蜚语及恶意中伤中,莫云龙离开了私塾,虽如此,却学到了很多东西。

百一用是书生,莫云龙深切的体会到。

终于,一次闲逛,莫云龙现了衙门招收捕快的榜文。

自幼练武锻炼的好身手,就算是在私塾书时,都不曾间断过练武。

毫悬念的,突破重围,当上了捕快。

一年的时间,对于一个捕快忙碌的日子来说,过得非常快。

听说她要结婚了,夫君亦是有权势之辈,莫云龙在大婚当日远远的看了她一眼。

她很美,只是并不开心。

然而莫云龙看着自己身上的捕快服,自嘲一笑,转身离开。

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朝廷的**深入骨髓,就连捕快,都会用尽一切的办法获取钱财。

一担奸杀案,凶手被莫云龙捉获,但却是她的夫君。

她来了,没说什么,只是那泪痕却历历在目。

他也没说什么,只是轻轻将那泪痕擦拭,轻抚了一下她的秀,莫云龙离开了。

案子,依然要办。

推开面前的银票,莫云龙站起来,再次离开了。

收受贿赂,并非莫云龙的性格。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却生。

诬陷,在这**的朝廷,实在太过普遍。

就这样,莫云龙因为误判失职而丢了捕快的工作。

站在衙门前,望着那布满灰尘的大鼓,莫云龙冷笑——如此做官,并非为鼓,而是鼓上之尘。

离开了京城,莫云龙心灰意冷,落脚在一小山村。

俗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

遇到李思这个知己,却是莫云龙此生最开心的事情。

岁月荏苒。

相遇相知已经数年。

各地反朝廷的叫喊声日益增大,莫云龙与陈思皆憋了一口气在心中。

终于,决定干一番大事业。

落草为寇,劫富济贫。

婉如宿命的安排般,就在这天晚上,在一处树林,莫云龙捡到了一名孩童,不知是谁将其丢弃在此,只是本能的被孩童的气息所吸引,将孩童收了下来,而那襁褓上写的,便是:沈天。

你比我还惨些。

你生来便被父母抛弃吗?

没事,以后我们,相依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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