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喏。”沈杳把递给容景笙,“送你的,用来换你的小法器,不介意吧?”
“有什么好介意?师尊送的东西自然比那些小法器珍贵千万倍。”容景笙接过小心翼翼把它收在了自己的怀里,“倒是师尊,怎得看一眼就知晓那小姑娘需要?”
“……”当然是系统啊,明知故问,沈杳不理他,只道,“按照路线走吧。有什么好磨蹭的。”
容景笙看得出来她话题转移生硬,“师尊当真善良。”
明明是恶人。沈杳撇了撇嘴。
这丹城,实话实说谢墨治理的还算不错,沈杳对于这个大徒弟的印象不是很深刻,她当初坑了这傻孩子一把,还有当初出逃时候碰到他哄骗他说自己失忆,想到这里沈杳挑了挑眉,转头看向身边的人——他已经高了不少,她得仰头去看。
“容景笙。当初你是怎么逼问谢墨我的行踪的,还想得出来装宋纾哄骗我?”
容景笙便僵了两分,片刻后犹豫了几分似的,才缓缓开口道,“师尊,您当时查不到半分踪迹,好歹我也有点能力,逼问一个人还是没什么问题……而且您不想见我,我只能变成宋纾才能和您说两句话。当时我找了您很久。”
声音竟然是有几分委屈,沈杳最受不了他这种样子,长得好看的人确实有资本。
“知道你会来,也没有多惊讶。”沈杳坐到路边一个小摊,招手唤来小二,“上两碗馄饨。”
容景笙顿了顿,“师尊饿了?”
“这不是废话?”你是神仙我现在是凡人诶,有没有点数?沈杳对于他的问话不客气,容景笙也不生气,只笑道,“另一碗是我的?”
“不吃算了。”沈杳佯怒,容景笙立马讨了饶,“这肯定是要吃的。”
馄饨端上来,麻辣鲜香的看着很诱人,沈杳付了银钱,刚用勺子舀了一颗放在嘴里,下一秒隔壁就传来拍桌子的声音,直把筷子筒都震了一下,粗犷的质问也随之传来,“就是你们帮了那个卖女?”
真是,吃饭都吃不好,沈杳“啧”了一声,示意容景笙让他们安静一点,容景笙点了点头,刚打算出手,沈杳声音淡淡的道,“别弄死了,停在原地就行,等我吃完再和他们聊聊。”
“都听师尊的。”容景笙点头,也不问沈杳为何这么做,但是系统就问了,【你这不无聊?】
“不无聊啊,刚好有点乐子。”沈杳又吃了一颗馄饨,慢悠悠打量那几个混混,“能力是没有的,混混是要当的。”
混混现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也挪动不了,眼里几分惊骇闪过,看着面前的人,他们甚至都没有从位置上站起来过……
“师尊够吃吗?不够的话再买一碗。”容景笙看着沈杳吃完馄饨,沈杳瞅了瞅他的碗,“再来两碗吧。”
混混:……
你们倒是给我们一个眼神呢。
如他们所愿,二人吃完馄饨后叫来小二收了碗,小二看到旁边罚站的混混愣了愣,心想这几个混混怎得在这里罚站,又看了看沈杳和容景笙的穿着,心里估摸了一下如果一会打起来这俩应该赔得起,就识趣的收拾了碗离开,沈杳用手帕擦了手指,看了混混们一眼,示意容景笙让他们能开口。
混混发现自己上身可以动了能开口了,转头就想跑,下一秒就被不知名的力量拉住一下趴在了地上。
“是我们帮的,又怎么样?”沈杳蹲在地上看混混,“怎么,还想来找我茬?”
混混摇头,知道今天是惹到刺头了,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能屈能伸很有弹性,“姑奶奶我们错了!”
沈杳倒也不为难,示意容景笙给他们解开,混混刚打算四散逃跑,沈杳的声音就凉凉的传过来:“敢跑试试看。”
混混们慢下了脚步,不情不愿的退回来,“姑奶奶您有何吩咐。”
“去给人家把房子修了。”沈杳没明指是谁,但是大家心里都门儿清,混混唯唯诺诺点了头走了,沈杳和容景笙刚出门,面前就又出现一个人——不是谢墨能是谁。
他面色绯红,还在喘息,像是很急促地跑过来导致的气息不稳,“师尊……您来丹城了,怎么不来找我?”
随后他又看了看容景笙,面色颇为不爽,纠结一会还是道,“师弟。可是保护师尊才来的?”
容景笙微笑,“不止,也是作为师尊的同游者。师兄治理丹城不易,我和师尊没来找你也是考虑到你工作繁忙的问题。而且丹城作为我们经过之地,也没打算久待。”
“只是你们要去的地方我知晓。”说话呢声音是沈奚,沈杳也没想到这里能见到他,看过去,只见他比离开玄清宗的时候更加苍白瘦削了一些,“怎么,看见我很惊讶?”
于是沈杳点了头,“嗯。”
“真是直白。”沈奚咳嗽两声,有些虚弱,“走吧。城主就不用跟了,有些事不宜知晓。”
谢墨愣了愣,但是知晓有些事不是自己能够了解的,便点了点头,自觉离开了。
沈奚住的还是个小院,他笑了笑,“当时来丹城,给你的徒弟说了声认识你,便给了我这个地方借住。”
沈杳挑了挑眉对这件事没说什么,“话说你身体怎么越来越差了?”
“要死了。这个没什么办法。”沈奚笑了,“毕竟我血脉挺脏的,在这个地方活不了多久,但是在魔界又会疯疯癫癫的,还不如在这死了。言归正传,你们这是要去魔界?”
“是啊。”沈杳点头,示意容景笙说话,“他和你比较熟,你俩聊就是。”
“对我们的聊天内容不好奇么?”沈奚笑了,“也是,对这个没什么想法呢。”
“不比你想法多。”沈杳翻了个白眼,转头出了房间在院子里坐着晒太阳,沈奚对此也没说什么,只笑着对容景笙开口,“如今,这是东西快集齐了是吗。不然按照你们的习惯,应该不会去魔界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