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想起来,小姑娘就这么草率地答应我,还真是胆子够大的,毕竟她连我是何身份,家住何方,家中有几口人都不知道。
可这样的小姑娘却又让我格外心疼,她信任我,无条件的信任,不管我是谁,她只知道我是她的舟舟哥。
我就这么和小姑娘在一起了,贪墨案已经结束,可我却在小镇待了很久。
每天清晨,我都到小姑娘店里报到,和她窝在后厨,给她打下手,一待就是一整天。
还记得小姑娘看我会做饭时那吃惊的小表情,她说,以为像我这样的人,手只会拿笔杆子。
我心里很得意,庆幸老天爷没有让我像老父亲那样穷极一生还是个鬼见愁厨艺。
除了夜晚,我们形影不离,一起经营小饭馆,一起四处游玩,渐渐地,小镇上的人都知道我们是一对儿了,那些慈祥和蔼的老太太会说着本地的方言,让我好好待小姑娘。
我和娇娇的感情没有轰轰烈烈,如同老夫老妻一般平淡温馨,她招待客人,我在后厨掌勺,她上街采买,我跟在身后拎包......
我喜欢极了这样的生活,喜欢到想要快点将小姑娘给娶进门,可惜我迟迟不到二十岁。
终于知道老爹为什么在人前拽得二五八万,到了娘面前就怂得不行。
是因为喜欢,是因为爱。
如今轮到了我,我也像老爹一样,只想哄着,宠着我的小娇娇。
我有些不敢告诉娇娇我的身份,怕吓到她,这像鹌鹑一样的小姑娘,如果知道我是太子,或许会将脑袋缩起来不理我。
但我不想骗她,在我们确定关系一个月后,我开诚布公,和她说明了我的身份。
还记得当时的气氛有些搞笑,娇娇以为我在开玩笑,板着小脸训斥我不许胡说,可见我神情认真后,她眼眶立马红了。
然后如同我猜测的那般,像一只小鹌鹑,缩起脑袋来不理我。
那夜,我吃了闭门羹,小娇娇不理我了,把我关在门外。
我在小姑娘的门口等了一夜,想小姑娘第二天开门就能看到我。
可没想到,这胆大包天的小东西居然收拾了包袱,半夜三更准备逃跑。
她背了包袱,像一只做了坏事的小猫,偷偷摸摸将门给打开,轻手轻脚准备偷溜,可开门就看到我时,瞬间变成了被定身的小傻包。
我有些生气,生气这小东西居然想离开我。
我走上前,不由分说将她扛进了屋,脑中被愤怒冲昏,只想狠狠惩罚不听话的小鹌鹑。
那晚,我亲了她,亲得特别狠,将小姑娘的唇都咬破了,虽然之前也亲过,但都是蜻蜓点水,一触即离。
这次,我撬开她的唇齿,舌尖疯狂地攻略城池,将小姑娘亲成了一根软面条,软软地依偎在我怀里。
那晚我和小姑娘谈了很久,好不容易才让小姑娘接受我的太子身份。
头一次,因为自己是太子被嫌弃,我的心情很微妙。
但我也发现了教训小姑娘的方法,不听话,就狠狠地亲,因为小姑娘一被亲就软得不行,失去了抵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