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真不喜欢!”赵红军眼睛红红的:“我给我别的朋友说,他们都笑我说我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今天我为此事还和我爸吵了一架。”
“明华,你和我在甘省插队的时候,咱们共患难同甘苦是铁哥们,所以我今天来找你,想给你说这些。我真的不喜欢!你不知道,我爸他几起几落你们是外人不清楚,其实这官场凶险无比啊。”
“我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我也不喜欢那么多规矩,我只想快快乐乐过轻松点,当然得有点钱,有酒喝有肉吃,再找个媳妇,轻轻松松过完这辈子就得了。”
哦.是这样啊。
“红军,你既然不想从政,那就只能去经商。”方明华说道。
“我也想过,现在国家政策也变了,开始鼓励做生意,不过我不知道做什么生意好。”赵红军有些苦恼。
倒啊。
官倒啊
不过好像现在还没实行价格双轨制?
“这个.我也不知道。”方明华两手一摊:“你也知道,我就是喜欢写写东西,做生意也是一窍不通。”
“那你认为,我做生意合适吗?”赵红军虚心请教。
方明华认真看着他。
在他的记忆里,赵红军脑瓜倒挺好使,胆子大,为人热情,喜欢结交各式各样的人,但性格好动,不喜欢循规蹈矩。
这种人在官场上未必吃的开,但在现阶段的生意场绝对能行。
想到这里,方明华点点头。
“我觉得你适合。”
赵红军听了一拳砸在桌子上,大声说道:“那好!我就走准备走这条路!”
“你不会现在就辞职吧?”方明华赶紧问道。
赵红军嘿嘿一笑:
“怎么会呢?最起码要先弄清楚我自己能做啥生意吧?再说有我现在这身份,有的事情也好办点。”
“那好,祝你心想事成!”
“祝你写出更多小说,成为大作家!干杯!”
两人举起搪瓷杯。
一瓶酒就让两人一分为二喝完,方明华屁事没有,但赵红军已经喝的醉醺醺的。
“红军,我骑车送你回去,这大晚上的反正也没人来单位,我直接锁门。”
“不不用。我用你门卫室给我一个铁哥们打个电话,让他开车来来接我。”
赵红军拿起座机,勉强在拨号盘上拨了个号码,说了几句,没过多久就看到一辆着军牌的吉普车风驰电掣开了过来停在杂志社大门。
方明华赶紧出去,就看到从车上跳下一个穿着军装英姿飒爽的姑娘,竟然是那天跳舞见到的宋棠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