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一章 重出江湖  路过金庸世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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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典不知道被什么人抓了去,但无论被谁抓,他也不敢贸然冒险去救人。但却总有法子叫人主动放人,那就是把连城诀地秘密公诸于众。

凌霜华一双水眸含愁带怨,幽幽地看了他半晌后,低下头坐到一边去,靠着船壁,再不理他。路过暗里撇撇嘴,没想到温柔的凌小姐还有大小姐脾气。

“爹,他们胡说嘛!神仙叔叔不会做那种事的啦!”

“你少胡说,我神仙叔叔才不会那样做,他不喜欢凌小姐!”一个稚嫩的嗓音打断粗犷的骂声,说话的只是一个小女孩儿,但是却没人敢驳她的话。

收拾好了鹦鹉的伤,他才有工夫来理会自己的伤。当时一口气堵着,什么伤都没太放在心上,现在回头来检查一番,才发现居然伤了六处,血刀门几乎人手一处贡献。

“不用了,反正要走。”路过笑道。遭贼了就遭贼了,这破烂地方不需要了。

她认得,那是他养的鹦鹉,一只不会说话的鹦鹉。她微微含笑着,但在看到鹦鹉时,脸色立刻变了变,禁不住凑了过去,问道:“它……”

“我帮你。”轻柔的声音在耳畔响起,一个身子偎了过来。

凌霜华这才注意到屋子的凌乱,吃惊地问:“这是哪里?遭贼了么?”

凌霜华看他手忙脚乱地收拾,伸手摸了摸胳膊处被他扶住的地方,两颊淡淡地浮现红晕。

凌霜华身子一颤,向路过看了过来。路过朝她微微一笑,把食指竖在唇边,表示相信她,叫她别作声。

他有些郁闷。别人升级打怪都是本事小时就遇小怪,本事大了再遇大怪,怎么他一出场就老是遇到这些boss级的人物?

路过抬眼看了凌霜华一眼,默默地放下了缠伤口的手。一边胳膊一边手背都有伤,尤以手背上的伤最重,需要包扎,他一只手忙不过来。

总之,这绝对不是他自己想私吞宝藏。

鹦鹉绿色的身体已经有半边被染红了。

眼眶不由得有些酸涩,有两滴泪掉在手上。他惊诧,抬头才发现,原来是凌霜华掉泪了。

凌霜华捧起他手上的鹦鹉,声音哽咽地问着:“它怎么了?你能治好它吗?”

路过抚额一阵叹息。水笙和汪啸风这对青梅竹马,似乎越来越不像话了。他望了凌霜华一眼,凌霜华脸色惨白,连身子都在发抖。

这个声音,有点熟悉。路过不由得停下手中的动作,细细去听。只听外头那声音又骂着:“说什么‘血刀门’要找丁典和路过,抓了他女儿,依我看,八成是他为了连城诀,把他那如似玉的女儿卖给了丁典和路过!”

他很怀疑。

“谢谢你救了我。”她小声地说道。

路过道:“这是我家,的确遭贼了。”

“你胡说,你胡说!神仙叔叔是大夫,当然不需要动手就能把敌人打跑。他本事大得很,换作你,迷药给你你还不会用呢!”

路过的心脏紧缩着。血刀老祖刀法厉害,就算这鹦鹉躲在他的心口处,他也有足够的能力刺伤鹦鹉而不伤害他分毫。

凌霜华很纳闷,为什么送她回家要去江陵。只是路过一路上一言不发,她也不好意思追问。只能偷眼瞧着他,看他坐在船尾,从怀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绿色的东西。

路过心中叹息,安慰道:“不用担心,我与丁兄弟兄弟一场,一定会救他回来的。到时候你们就又见面啦。”

“没……没什么。”凌霜华有些慌乱,“我……我帮你收拾。”

他不是兽医,这鹦鹉的伤也早就超出了一只鸟能承受的范围,他死鸟当活人医,倒了些金创药在那伤口处,至于药效就看它的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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