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十八章炼丹有成  我生下来就是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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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秋水璨与公孙兵衣师出同门,当年公孙兵衣才是凤鸣书院最耀眼的那一颗星,文武双修全才,北苍老皇帝曾经数次召公孙兵衣入皇城翰林院。

公孙兵衣二十岁入皇城,然后就消失了几十年,半年前公孙兵衣孤身一人再次出现在凤鸣书院,却只是见了秋水璨一人,交待了文古村几位年轻人的事情之后便匆匆离去。

虽然秋水璨没有问,少年还是把公孙大圣为什么没有一起来到火真郡的事情解释了一下,少年只能说小姑娘因为有直接参与殿试的资格,所以决定不来火真郡,要负笈游学一路去路北苍皇城。

秋水璨对少年的话深信不疑,理所当然的认为公孙兵衣的孙女理应如此。

少年离开凤鸣书院时,秋水璨一直送到牌楼下,少年离开之时送给秋水璨紫竹符牌三块,秋水璨向少年表示感谢,少年回身一躬到地。

龙九就在不远的地方等着少年,牵了两匹马,是都护府的人送到苏府的,说是大将军临走之前就交待过的,两匹都是乙等高头大马,有代表身份的马牌,因为在北苍乙等马属于战马,没有马牌拥有乙等马犯发配之罪。

少年又在火真郡呆了一天,去了一趟北城外的树林,让欧阳天云不必跟随,让欧阳天云调查一下万古皇族另外几个对唐子伦有威胁的候选人,并且给了欧阳天云一块暗殿令牌,让欧阳天云有消息就传给最近的暗殿执法者,这样消息就能很快传到少年耳朵里。

有龙九贴身跟随,欧阳天云也不担心自家小师叔祖会遇到什么危险,不算章尾山各域的强者,在北苍大陆上能对八阶妖兽构成威胁的实在是不好找。

除了龙九,九尾狐胡司离也是四阶妖兽,少年本身是武道第三境巅峰实力,想自保还是不难的。

向北苍出发之前,北苍皇城有皇帝使者带圣旨到了都护府,皇帝亲封北宁王第五豪杰之子为世子,封号孝北王。

被封为世子,就说明吴忧未来可以继承第五豪杰的爵位,可见第五豪杰有多么喜欢吴忧,北苍皇帝又有多么重视第五豪杰。

正常情况下异姓王的爵位是要按代降爵的,但皇帝竟然同意让第五豪杰的义子世袭爵位,这件事情在火真郡传开之后顿时引起了轰动。

郡守郭槐率火真郡文武衙门大大小小官员到都护府拜见小世子殿下,吴忧连面都没露,那些官员们就在都护府的院子里站了半个时辰,最后还是小世子的先生出面接待。

少年一行人同乘一辆马车出火真郡南城门的时候,送行的官员多达百人,毕竟火真郡没有人不知道大将军的脾气,谁也不想以后被第五侯爷穿小鞋啊。

还是那辆马车,只不过是换了马,而且是两匹马,一匹驾辕一匹拉梢子,端木晴留在了火真郡苏府看家,所以只能是胡司离当马车夫。

出城不远胡司离又换上了男装,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少年其实很喜欢坐在马车里看着外面向后滚动的风景,不过现在车厢里面换了人,之前是胡司离在车厢里,大多数时候都是用温柔的目光注视着少年,而龙九不一样,龙九很喜欢说话。

少年慢慢习惯了龙九目光,与龙九对视的时候也不再闪躲,因为少年想通了,龙九是妖兽,她的眼神里没有人类那么复杂,她在想什么,目光里就会流露出什么样的感情。

龙九不像胡司离那样矜持,车厢里足够宽敞,龙九不会像胡司离那样稳稳当当的坐在那里,而是随心所欲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姿势非常的豪放,想躺就躺,而且也不管少年愿意不愿意,有的时候直接就把头枕在少年的大腿上。

少年起初还有点抗拒,但是没奈何龙九不在乎,如果少年敢闪躲,那龙九会追着去掐少年大腿内侧的肉,掐住之后顺着拧半圈,少年被掐的怕了,所以再后来就只能逆来顺受,就连吴忧也有样学样,反正先生有两条腿,他也得占一条腿。

因为赶路只能晚上休息的时候练棍,吴忧整个白天都只能读书,可马车晃动很累眼睛,少年特意允许徒弟每天只看一个时辰就可以,其余的时间由少年背诵拳谱和棍谱,由徒弟跟着念。

吴忧本身的资质上乘,又有欧阳天云赠送炼神归元丹,所以境界提升很快,武道第一境中期,太乙五行拳虽然达不到精通,但是每一招都用的扎实,不过吴忧很喜欢虎尾盘龙棍,练棍比练拳要勤奋,少年认为再有半年可达到精通,属于天才行列。

陆小宝把九转幻刀练到精通可是用了三年,还是在胡司离和公孙大圣经常指点喂招的情况下才做到,而吴忧才只有六岁,一个多月前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孩子。

而现在,吴忧头上带着三珠王冠,是皇帝御赐王冠,按北苍礼制,世子出行可随行百人护卫,可以有自己的府兵。

都护府参将本来是打算派人护送小世子殿子的,但被少年给拒绝了。

这一次少年去北苍皇城又多了一件事情,陪徒弟吴忧去皇城大内给皇帝见见,新封世子一定要去给皇帝行三拜九叩的大礼,皇帝到时候为了表示皇恩还会有不少的赏赐。

虽然比入皇城的贡子们晚走了一天,但因为马车的速度更快很容易就能追上,少年让胡司离不用太急赶路,一路游山玩水,遇山必停,遇水则歇。

少年还是不喜欢住店,特别是现在徒弟吴忧的身份太特殊了,少年不想走到一处就被一群拍马屁的盯着,明明不想笑还要装出笑脸去面对那些人,太累。

从火真郡出发后的第四天,马车停在一片玉米地边的路上,天黑之后便没有行人了。

胡司离负责搭建帐篷,之后拾柴烧火,因为吴忧说要吃烤玉米,少年只好去寻找庄稼的主人。

以前少年在文古村的时候每天秋天就很高兴,因为总有吃不完的东西,那个时候村子里每一户的庄稼地种了什么少年都了如指掌,少年常常在夜里像老鼠搬家一样往家里丢玉米,红薯,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是少年干的,但没有人去铁匠铺兴师问罪,因为少年在冬天的时候一定会在山里猎到很多野兔和雪鸡,会偷偷的把猎物挂在每一家的门上。

少年这一次想要先找到庄稼的主人打了招呼买一些玉米,不过顺着路走了好一会也没有遇到有村子,于是只好想着再偷一次玉米,大不了在被掰了棒子的玉米秆上放几枚铜钱。

秋天的玉米地是一片金黄的,风吹过发干的叶子会发出哗啦啦的声音,少年钻入玉米地的声音很响,但少年走了十几步之后停了下来,回头望了望,然后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少年感觉到在他走的时候另外一个方向也有声音,可是他停下来的时候声音又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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