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96章 蚀之刻(5K)  剑风传奇:这个烙印不太对劲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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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蚀之刻(5k)

“兄弟姐妹们,蚀之刻的內容太多、太长,我不能全都照搬下来,如果照搬恐怕数万字都打不住,只能缩减与调换一些內容”

“毕竟不是漫画和动画,能直观地表现出那种震撼的名场面,我这儿文字太多反而会是累赘,再加上我不想太压抑,所以选择了这样处理,敬请见谅”

说起来,这枚霸王之卵,格里菲斯是从一个占卜婆婆那里买来的,同时期,其实还发生了一件怪事。

当格里菲斯还是一个少年时,他总是仰望远处的那座城堡,一开始只是羡慕住在城堡中的生活,后来逐渐变成了一种属於他的、梦想的象徵。

他想要拥有一个属於自己的王国。

某天,少年格里菲斯像往常一样奔跑在街道上,约好的同伴们却全都不见踪影,他只好一个人往城堡的方向奔去。

但是,不知不觉中,格里菲斯就迷了路,於是,他向路边的一个老婆婆问路。

好心的老婆婆就给他指了一条路,还提醒他说,他的朋友已经过去了。

格里菲斯相信了老婆婆的话,顺著那条小巷一路奔跑,试图追赶上他的朋友们,直到他踏进了一个黑漆漆的地方,几乎什么都看不见。

有些紧张慌乱的他,发觉脚底的触感不对劲,低头一看,就看到了极为毛骨悚然的一幕。

整个地板,竟然是由无数具横七竖八的尸体铺成的,格里菲斯的双脚就踏在这些尸首之上。

格里菲斯发出一声尖叫,往前狂奔,想要逃离这个鬼地方,却被一具尸体绊了一跤,摔在地上,沾染得满身是血。

他爬起身来,越发恐慌。

就在这时,当时给他指路的老婆婆出现了,向他意味深长地说道:“这是去那个城堡的唯一道路啊,没有其他道路了。向著那个城堡去的人,只有踏过倒在这里的人,否则就会成为这里的其中一人。”

接著,黑暗之中,一个这个时间点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出现在格里菲斯面前。

一个小男孩。

那是格里菲斯已是鹰之团团长时,一个极其仰慕他的小男孩,一个想要当他的骑士侍从的小男孩,后来却与自己的玩偶一起死在了战场上。

还有更多人出现,他们全都是鹰之团的人,一张张面孔都相当熟悉,每一个人,格里菲斯都认得。

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是为了他的梦想,为了鹰之团的荣光而死去的人。

他们全都来了,一起呼唤著,希望格里菲斯能带他们前往那座城堡。

可是格里菲斯不明白,自己要怎么把这些已死之人带去那座城堡呢?

他只能不断地道歉。

这时候,那个老婆婆再次出现,引诱般地说道:“你听清楚,你所通过而来的道路,都是由这些孩子的尸体堆积而成的,全靠他们的尸体增加了数倍,你才能来到这里而已。”

“如果你想要往那个城堡前进,你便必须堆积起更多更多的尸体。”

“你是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才来到这里的,不是吗?”

“现在还未迟的,在你变成和那些尸体一样之前,要把更多尸体堆积起来,除了那样做以外,別无他法了。”

在格里菲斯未能注意到的情况下,那位老婆婆的衣摆捲起,露出了两具叠在一起的矮小身体。

而这两具矮小身体,却能发出足以诱惑绝大多数人的魔音。

格里菲斯被点醒了。

他明白了过来,事到如今,再向为了他的梦想而死的人懺悔已毫无意义。

如果后悔的话,那一切就完了,那就真的无法到达那座城堡了。

隨即,格里菲斯眼前的场景再度发生了变化。

他由少年变成了那意气风发的“白凤將军”,一转眼又变成了饱受折磨的阶下囚,被格斯营救出来,只能坐在轮椅上,由卡思嘉餵他吃流食。

最后,他又重新站起来了,站在鹰之团军营之中。

这是一年后的自己。

格里菲斯猛然意识到了这一点。

他的身体已恢復健康,头髮也长出来了,仍旧是银白色的捲髮,不必再一直戴著那白鹰头盔,全身裹上厚厚的绷带,吃喝拉撒全都要別人来照顾了。

隨后,格里菲斯行走於鹰之团的军营之中。

一年时间未掌权,鹰之团却没有就此破落,反而逐渐从谷底爬了出来,恢復到了上千人的规模,也在外打响了名声。

但是,格里菲斯很清楚,这些不是他的功劳,而是格斯与尼德霍格的功劳。

这一年以来,因为他们两人的存在,鹰之团才能彻底稳住,並屡立奇功,让外界的所有人都不敢小瞧这支新生的鹰之团。

格里菲斯甚至有一种尖锐无比的恐惧感,觉得他们或许做得比自己这个团长更好。

不过,就在不久前,在格里菲斯已经痊癒之后,先是尼德霍格再次辞去鹰之团的职务,选择离开,然后是格斯与卡思嘉,他们也要离开了。

无论是尼德霍格,亦或者格斯,他们都要去追寻自己的梦想了。

至於卡思嘉,这一年以来,谁都知道,她与格斯成为了爱人,她要和她的爱人从此长相廝守,自然是格斯去哪里,她就去哪里。

卡思嘉对自己的仰慕之情,格里菲斯是知道的,但是他不可能回应。

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很清楚,卡思嘉適合成为自己的副手,却不適合成为他的妻子。

格里菲斯很清楚这个世界的运行规则,他的出身不够高贵,想要一步一步地走到最高,那么除了自身战功卓绝以外,就最好要有一个血统尊贵的妻子。

莎尔露特公主就是很好的选择。

后来,当格里菲斯意识到国王对自己女儿的情感,不是溺爱,而是欲爱时,他才清醒地意识到这一条路走不通了。

总而言之,格里菲斯对卡思嘉,也並没有什么男女之间的情感。

即便如此,格里菲斯对於卡思嘉离他而去,选择跟隨格斯,心中也有一丝不舒服。

他很早就有这么一种占有欲,整个鹰之团,无论是格斯、卡思嘉,亦或者尼德霍格,都是属於他的。

然而,事到如今,格斯与尼德霍格都通过打败他,获得了自由之身。

卡思嘉则是在他受困於地牢中时,撑起了鹰之团。

在他只能瘫坐在轮椅上时,又是他们三人,强行稳住了鹰之团,令鹰之团有了今天这个地步,这才放手还给了他。

做到这种程度,谁又能苛责三人,谁又能强迫三人留下呢?

格里菲斯很清楚自己不能这么做。

他也不想这么做。

这三人是必须走的,再这样下去,这支鹰之团就不是他的鹰之团了————或许,现在就已经不是他的鹰之团了。

他行走在这陌生的鹰之团中,听到了许多风言风语。

三人的离开,竟然让这支鹰之团又躁动不安起来,原本只需要他在,鹰之团的一切就会井然有序,现在却全然不同了。

那三个人的存在,他们的分量,很可能已超越了在这一年中完全失去掌控力、露出弱小无助形態的格里菲斯。

应该有不少人,见过他失禁之后,坐在轮椅上,只能眼睁睁地看著格斯与卡思嘉为他打理的一幕吧。

更不必说,他落得那样的下场,竟然是因为在夜晚独自闯入公主的闺房,这个不得体的消息也已在军营中传播开来。

他的威信与体面已不存在多少。

没关係,格里菲斯相信,只要给他时间,鹰之团迟早会回到自己的手中,他相信自己。

然而,又是一年之后,东边的库夏帝国来袭了。

格里菲斯率领的鹰之团这时已有三千人规模,声势浩大地为法王厅而战,要抵御库夏帝国大军。

可是,库夏帝国的军队主力,竟然是由鬼兵与巨大妖兽军组成,再加上那些隱入黑暗的巴基拉卡杀手,仅仅只是人类的鹰之团根本无力招架。

更別说他们的皇帝,那位被称为“恐帝”的魔王,他竟然能化身为雷雾巨人,剑刃根本无法伤到他。

只是他一人,放出雷霆万钧,就完全击溃了鹰之团。

比宾、捷度、哥尔卡斯、里基特————一个个鹰之团的骨干精英,全都死於这场一边倒的战役中,整个鹰之团即將全军覆没。

就在格里菲斯最为绝望的时刻,尼德霍格、格斯与卡思嘉再次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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