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逍遥自认学识渊博,却也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一首打油诗。
只见纸上写道:
燕雀鸿鹄无尊卑,
布衣王侯酒一杯。
我本云中大鹏鸟,
只看天低不肯飞。
小诗意思浅显,一读就懂,不过其中却蕴含着一股颇大的气魄,傲气凌云,睥睨天下,不流于凡俗。
看完小诗,李逍遥忍不住看了一眼李倩倩,他没有看出来眼前这个青春靓丽的美少女,居然有着这样恢弘阔达的胸怀。
这样的气魄,大气磅礴,肆意汪洋,不要说女的,就算是绝大多数的男子也没有这样的大气魄。
云中大鹏鸟!
天低不肯飞。
好豪情!
看完小诗,李逍遥便看起来李倩倩的毛笔字。
看了几眼,便皱起了眉头。
这几行字,写的并不算好。
在李逍遥沉睡之前,他所遇到的读书人中,几乎每一个人的毛笔字都要比李倩倩好上不少。
构架松散,笔画无力,徒有其形,不得其神。
写得太差了。
这是李逍遥对李倩倩的一首毛笔字的评价。
“在年轻人中,这样的字,也算是可以了!”
老人微微扫了一眼李倩倩的字,认真的说着:“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得出来,女娃子气魄不小,也是下过功夫。”
“只可惜没有得到过名师指点,笔画勾勒之间,徒有其形,不得其神。”
“若是得名师指点,加以雕琢,也算是一块璞玉。”
“不过,和这位小道士比起来,可就差的太远了。”
“我知道他写得好,可是我写的也不算是太差吧!”李倩倩微微撇嘴,有些不服,取过来李逍遥写的一行字,加以比较。
不比不知道,一比才知道,自己的字在李逍遥写的毛笔字面前简直就像是三岁幼童在宣纸上的胡乱涂鸦,丢死人了。
“小道士的字,精研体势,心摹手追,广采众长,备精诸体,冶于一炉,其书法平和自然,笔势委婉含蓄,遒美健秀。”
“用古人之言来说,便是‘飘若游云,矫若惊龙’、‘龙跳天门,虎卧凰阁’、‘天质自然,丰神盖代’,你说这样的字,贵越群品,古今莫二,若是不能加入书法协会,岂不是太可惜了。”
李倩倩点头如小鸡啄米。
“确实太可惜了!”
转过头,摇了摇李逍遥的胳膊。
“你就加入书法协会好不好?”
李逍遥摇头:“不加,我唯一能做到的,便是把自己的心得写出来,除此之外,以后且莫再来烦我!”
“有这时间,不如去做点实事,字写得再好,也不能当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