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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接生

”该死的,这也太不方便了,上个厕所还要跑这么远!”

公共厕所修建好的头一天晚上,小汤姆捂住屁股,右手拿著一团棉花,缩著身子推开自家房门,与迎面而来的冷风撞了个满怀。

“阿嚏!”

他甩了甩脑袋,打出一个大大的喷嚏,隨后快步朝家门口不远处的茅房跑去。

“希望那里没有蚊子,不然我的屁股可就要遭老罪了。”

想起昨晚被拍死在自己手掌上的那只体型硕大的蚊子,小汤姆就不由的打了个冷颤,脚步又快了几分。

走进厕所,小汤姆发现里面放著两个木盆,一个空盆,一个木盆中装满乾净的清水,两盆之间有一条两臂宽的缝隙,下面连通著用来堆肥发酵的土坑。

小汤姆蹲下身子,將自己带来的棉条放在空木盆里面。

用棉条擦屁股是罗马人留给日耳曼蛮族的习惯。

排泄完后用棉条擦拭,如果一次没有擦乾净將放入清水中將棉花清洗。

要是一个人两次都没有擦乾净,那他可就惨了,他需要在已经泡过排泄物的清水中再次把棉花洗乾净然后使用。

而且受限於经济条件,这种棉花並不经常更换,而是反覆使用的,只是清洗过后看起来乾净而已。

如果清洗的很粗心,小汤姆或许能从上边看到黄色的细小颗粒————

忍著臭味处理乾净,小汤姆提起裤子摇摇晃晃的走出来,感觉小腿有些发麻。

之前使用过的棉条依然被他攥在手里,表面呈现淡淡的米黄色,不知道是因为没洗乾净,还是因为使用太久风化了。

但不管再怎么不舒服,棉条总比树叶之类的东西好用。村子里不少人都无法久坐,恐怕就跟使用粗硬的东西擦屁股有关係。

“明明夏天了,晚上却还是这么冷。”

小汤姆裹紧了外面的衣服,边走边嘀咕道。

突然,他的耳朵在风中轻轻抖动了一下,似乎隱隱约约听到有脚步声传来,隨即立马在原地停住脚步。

“这大晚上的谁还会出来,难道是跟我一样————”

抱著怀疑的心態,他將身子隱藏在阴影里没有出声,想看看来的人到底是谁。

“噔!噔!”

脚步声越来越近,小汤姆听得很清楚,这是皮靴摩擦地面发出的声音,不可能是德格伦的农奴。

“该死的,没带武器!”

他的右手在腰间摸了个空,心里暗骂一声,只得硬著头皮继续蹲守在原地。

“但愿是个误会。”

一边想著,他弯腰从地面捡起一块拳头大小,外表尖锐的石头,屏住呼吸,聚精会神盯紧前方。

片刻后,黑影停到茅厕外面,但他显然没有认出来这是厕所。

小汤姆亲眼看见这人站在门外,伸出右手轻叩木门三下,嘴里还在嘟嘟囔囔著什么,他猜测大概率是在叫门。

“这到底是哪里来的蠢蛋?”

见此情形,他无比肯定这人绝对不是本地人,从对方生疏的动作来看,可能是某个迷路的旅人也说不定。

不过儘管如此,小汤姆也並没有放鬆警惕,万一对方是故意偽装的呢?这样的例子又不是没有。

於是,经过一番心理斗爭后,他决定蹲在原地继续观察观察。

黑影在厕所外面等了半天无果,骂骂咧咧的走向下一间屋子。

小汤姆听口音感到有些熟悉,但始终想不起来到底是谁的声音,直到他发现黑影竟然径直走向了他家门口,正作势要推开木门。

“杂种,快点鬆开你的手!”

想到屋子里年迈的老汤姆和母亲,小汤姆再也无法保持冷静,像一头髮怒的狮子一样冲了过去,手上的石块正对那黑影的脑门儿。

“嘿!小汤姆,別来无恙啊!”

黑影转过头来,露出一副標准的巴斯克人面孔,浑然没有注意到头顶飞来的石块。

而小汤姆也同样无比诧异,在看清楚对方的脸后,他来不及打招呼,急忙大喊一声。

“弗兰德,快躲开!”

“嗯?”

“砰~!

“所以,你以为弗兰德是悄悄潜入村子的强盗,想要加害老汤姆,於是就一板砖砸了过去?”

清晨,李昂来到小汤姆家的木屋,看见床上昏迷不醒的弗兰德,一脸不可置信的问道。

罗杰同样也跟在身边,此时正在一旁捂嘴偷笑,满脸幸灾乐祸。

“额————也不完全是这样,砸中弗兰德的是石块,不是板砖————”

小汤姆垂著脑袋,委屈巴巴的回覆道。

“好吧,这不重要,我想知道的是他到底什么时候能醒过来,有没有砸坏脑袋。”

闻言,在一旁站立许久的老汤姆立马插了进来,拍著胸脯信誓旦旦的保证道。

“老爷放心,我刚刚观察了这人的伤势,只是一点皮外伤,很快就能醒过来。”

“我估计他之所以昏迷完全就是因为太累而已,跟脑袋上的伤口没有关係。”

听完老汤姆的解释,李昂脸色缓和了许多,正欲和罗杰走出门外,却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一个悠悠的声音。

“要是醒不过来怎么办呢?”

不用说,这肯定是罗杰在故意捉弄人了。

李昂懒得回头,继续慢慢往前走,实则一直竖著耳朵在听。

“额————这————”

老汤姆看了眼自己儿子,吞咽了一口唾沫,犹豫了两秒,最后以一股破釜沉舟的气势一字一顿的大声说出来。

“要是这傢伙没醒,就让你拿石块也往小汤姆头上砸一下!”

闻言,空气里一片寂静。

小汤姆:————

罗杰:————

李昂:————

不过真要论起来,这种方式也挑不出来毛病,毕竟同態復仇法古已有之。

东罗马帝国时期,《罗马民法大全》中就有不少此类记载,比较著名的就是“以眼还眼”。

在阿莫斯诉挖眼案中,罗马帝国的法官主张伤人者应受同等伤害,除非双方能达成金钱和解。

这种“以眼还眼”的逻辑,在中世纪早期乃至更广泛地区的习惯法中,都留有深刻的烙印。甚至到了现代,依旧有部分人奉行这套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逻辑,认为如果別人侵害了自己,那么自己就应该以同样的方式报復回去。

“走了,罗杰!玛丽苏说今天有一只母羊要生產,咱们得快点过去。”

李昂说完,又將目光转向小汤姆。

“弗兰德醒了以后马上通知我,另外给他准备一套乾净的衣物。”

闻言,小汤姆瞥向弗兰德身上那件沾满泥垢和血跡的亚麻衫,连连点头,一时间甚至有些担心对方会弄脏自己的床铺。

走出小汤姆家,李昂回头望了一眼,將自己身后这栋木屋和村里其他农奴的茅草屋对比了一下,发现小汤姆家的条件放在村子里確实算得上是数一数二。

房屋墙壁用较为规整的圆木相互咬合垒砌而成,缝隙里仔细地填上了混合著乾草的粘土。

屋顶铺的不是常见的茅草,而是劈开的木瓦,有些类似於《黄冈竹楼记》中的竹瓦,但比竹瓦要粗糙的多,经歷了风吹日晒显得有些灰暗。

木屋的门是厚实的木板拼成,装有简单的木製门门。若非当晚小汤姆出门后忘记拉门閂,否则弗兰德根本推不开木门,也就不用平白无故挨一顿揍。

想到这里,她看向在身旁傻乐的罗杰,考教道。

“罗杰,你说弗兰德之前消失了之后,为什么又会跑到德格伦村来?”

罗杰没有犹豫,不假思索的给出了答案。

“老爷,我猜这件事肯定是这样的。”

“弗兰德先是离开咱们的车队返回安巴亚报仇,报完仇后又歷经坎坷一路找到了德格伦,只可惜到达时天已经黑了,又刚好撞见小汤姆,於是就这样不明不白的爱了一下————”

“嗯,你说的有道理!”

李昂心里想到的也是这么回事,只是他没有料到弗兰德竟然会千里迢迢的来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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