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跟我玩道德绑架?脸都给你打肿! 刚被沉湖,七个美女堵门叫老公!
方志诚脸上的肉抽搐了一下。
“一码归一码!”
“那是我们经营有方!”
“换了盛元这牌子早就烂在手里了!”
“是我们赋予了它价值!”
“价值?”
陈夜冷笑一声,声音陡然拔高。
“谁赋予谁价值,咱们得搞搞清楚!”
他转身,衝著安然招了招手。
“呈证物!”
大屏幕一闪。
一张泛黄的老照片出现在所有人面前。
那是光绪年间的一块牌匾。
黑底金字——清润堂。
落款是当年的太医院院判。
“睁大您的眼睛看清楚!”
“一百二十年前,清润堂就是京城四大药铺之首!”
“那时红曜集团在哪?您爷爷的爷爷都还没出生呢!”
“这牌子里的每一分商誉。”
“是盛元几代人用良心、用秘方、用口碑一点点攒下来的!”
“你们那一两百亿的gg费算什么!”
“没有这百年的根基。
你们就算砸一万亿也就是个卖假药的!”
陈夜越说越快,根本不给对方插嘴的机会。
“你们那是做品牌吗?”
“你们那是寄生!”
“你们那是吸血!”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摘桃子,还要把巨人踩死。”
“方志诚,你管这叫商业逻辑?”
“我管这叫不要脸!”
“反对!”
方志诚吼得嗓子都破了音。
“原告律师这是诡辩!这是仇富!这是人身攻击!”
“肃静!”
赵审判长敲了敲法槌。
但这一次,他的视线一直停留在陈夜身上。
没移开。
陈夜根本没理会方志诚的咆哮。
从怀里掏出一本红皮的《商標法》。
翻开。
折角处正是第五十七条。
“方律师,您是法学泰斗。”
“这条法律,不用我给您念了吧?”
“《商標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標註册人许可。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註册商標相同的商標,构成侵权!”
陈夜合上法典,把它当作板砖一样,“砰”地一声拍在桌上。
“哪怕你赚了一座金山。”
“哪怕你把这牌子吹到了天上去。”
“只要所有权不是你的。”
“那就是侵权!”
他指著方志诚,做了一个极其形象的比喻。
“这就好比我租了您的房子开酒楼。”
“我装修花了五百万,生意火爆,赚了个盆满钵满。”
“租期到了,您来收房。”
“我跟您说:哎房东,这房子现在值钱是因为我装修得好。
您得赔我装修费,不然这房子就归我了。”
“方律师。”
“如果是您,您会怎么做?”
“您会不会直接大耳刮子抽我?”
全场鬨笑。
这个比喻太通俗了。
太精准了。
连审判席上的陪审员都忍不住捂著嘴偷乐。
方志诚脸色铁青,胸口剧烈起伏。
他想反驳。
想用那些高深的法理、复杂的术语来压死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但他悲哀地发现。
在绝对的逻辑和事实面前。
所有的技巧都成了笑话。
他输了。
输在太贪。
也输在太傲。
陈夜整理了一下衣服,衝著审判席微微鞠了一躬。
“审判长。”
“我的话完了。”
“我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让强盗付出代价。”
“让物归原主。”
法庭內陷入了一片死寂。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
看向高台之上的那个身影等待著那个最终的裁决。
赵审判长合上手中的卷宗,脸色严肃。
拿起法槌。
“咚!”
一声脆响。
“鑑於本案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证据较多。”
“合议庭需要时间进行评议。”
“现在休庭!”
“择期宣判!”
虽然没有当庭宣判。
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胜负已分。
方志诚身子晃了晃。
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仿佛瞬间老了十岁。
那两颗盘了十几年的核桃。
“啪嗒”一声。
掉在地上,滚出去老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