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03章 跟律师背法条?你路走窄了  刚被沉湖,七个美女堵门叫老公!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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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怎么不跳了?”

陈夜眼皮都没抬一下。

“警官,这是审讯室还是茶话会?”

“报案人直接跟嫌疑人面对面,这是哪门子的规矩?”

老警察咳嗽了一声,瞪了年轻警察一眼。

“这是调解程序。”

“陈律师也是行內人,应该懂。”

“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只要你们双方达成和解,签个字就能走。”

张少往椅子上一靠,二郎腿翘得老高。

“和解?”

“行啊。”

“老子头缝了六针,这哥们肋骨裂了一根。”

“你给老子跪下磕三个响头。”

“再赔偿二十万医药费精神损失费。”

“这事儿就算翻篇。”

陈夜笑了。

被这傻逼给气乐了。

“二十万?”

“你这脑袋是金子做的还是里面装了大便?”

毕建脸一黑,猛地拍桌子。

“操!”

“给脸不要脸是吧?”

“不想私了?”

“行!”

他转头看向那个年轻警察。

“王哥……咳,王警官。”

“这小子不想和解,那就走公事公办。”

“我就不信治不了他!”

年轻警察心领神会。

立刻板起脸,拿出一本厚厚的法条书往桌上一拍。

“陈夜,我现在正式通知你。”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报告和现场监控录像。”

“你涉嫌在公共场所隨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他翻开书,指著其中一条。

念得抑扬顿挫。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还有。”

他又翻了一页。

“受害人伤势严重。”

“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要是鑑定出重伤,哪怕是轻伤。

你也得进去蹲个三年五载。”

“陈律师。”

“你是懂法的。”

“一旦有了案底,你的律师证会被吊销。”

“这辈子就算毁了。”

“我劝你识相点。”

“毕建这条件,不过分。”

陈夜看著对面这一唱一和的三个人。

慢慢坐直身体。

“背得挺熟啊。”

陈夜开口。

“看来平时没少拿这一套嚇唬人。”

“不过。”

“在关公面前耍大刀,是不是有点不自量力了?”

陈夜伸出一根手指。

“第一,寻衅滋事?”

“构成要件是『隨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昨晚的事发经过,监控应该拍得很清楚。”

“是这两位想对我前妻实施猥褻行为。

我为了制止违法犯罪才动的手。”

“这叫见义勇为,或者正当防卫。”

“跟寻衅滋事八竿子打不著。”

毕建急了。

“谁猥褻了?老子就是想跟她交个朋友!”

陈夜没理他,伸出第二根手指。

“第二,故意伤害?”

“你说轻伤就轻伤?”

“《人体损伤程度鑑定標准》哪怕是最轻微的头皮创口。

也要达到8厘米以上才算轻伤。”

“我看这位的脑袋,就算缝成了蜘蛛网,也不够8厘米吧?”

陈夜指了指毕建那个裹著纱布的脑袋。

“顶多算个轻微伤。”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並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陈夜顿了顿,脸上露出一抹戏謔。

“至於那二十万。”

“那是敲诈勒索。”

“数额特別巨大。”

“起步就是十年。”

年轻警察的脸绿了。

他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吊儿郎当的律师。

嘴这么毒,脑子这么清醒。

“你……你少在这强词夺理!”

年轻警察有些恼羞成怒。

“那是你的一面之词!”

“监控只拍到你打人,没拍到他们动手!”

“那就是互殴!”

“互殴?”

陈夜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

“我不光要告他敲诈勒索。”

“我还要报案。”

陈夜指著毕建,声音陡然拔高。

“我控告这两个人。”

“昨晚在夜色酒吧。

对失去反抗能力的女性实施猥褻。”

“甚至可以说是,强姦未遂。”

“你放屁!”

毕建嚇得直接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脸色煞白。

“我们没干!那就是喝多了搭訕……”

“搭訕需要两个人把人往角落里拖?”

“搭訕需要动手动脚去脱人家的衣服?”

陈夜步步紧逼。

“酒吧二楼那个角落是有死角。”

“但我去了之后,你们的手放在哪。

我想你们心里很清楚。”

“还有。”

陈夜转头看向那个老警察。

“我想申请对昨晚那瓶酒做毒理检测。”

“我怀疑他们在酒里下了药。”

“一旦查出来那是迷药……”

陈夜冷笑一声。

“强姦罪未遂。”

“再加上下药的情节。”

毕建浑身发抖。

那种恐惧是从骨子里渗出来的。

如果只是打架斗殴,顶多拘留几天赔点钱。

但这要是扯上强姦和下药。

他那个所长叔叔也保不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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