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明光律所(新书求推荐票、月票、追读。) 我家电线通唐朝
怎么把奏摺跟书画卖出去的同时,自己又不犯法。
自己要是进去了,长孙皇后必死无疑。
李名博想了想,在豆包输入:“擅自买卖国家级文物的后果。”
很快得出结论:
情节严重的(如倒卖一级文物1件以上,或二级文物3件以上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处罚金;
情节特別严重的(如倒卖一级文物3件以上,或二级文物10件以上等),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处罚金。
不用说,三本奏摺跟两幅名画,妥妥的国家一级文物,以上。
至少进去5年以上。
到时候长孙皇后都死翘翘了。
回去也百口莫辩。
长孙皇后死了,以李世民对长孙皇后的感情,自己肯定是斩首。
通道就在后宫甘露殿,没有李世民的允许,自己进都进不去,逃都逃不回来。
在唐朝那边,李世民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本来想发一笔横財的。
李名博想到这里,感觉手里的名画不香了。
自己手里就只有二十万块钱,这是自己的养老钱。
帮李世民打工还花自己的钱,自己可不做这亏本的买卖。
怎么办?
买卖看来是不成了。
安全起见,只能上交国家。
可是,一想到有可能便宜了某一个人,李名博这心里像是吃进苍蝇似的。
要是以前李名博不会有这种想法。
可是某博物馆出现了那件事后,信任感崩塌,破镜难重圆。
“咕嚕”
李名博的肚子闹了起来。
“先吃饱再说。”李名博说道,站了起来,向厨房走去。
还有四年时间,不急。
吃过饭,李名博坐在高高的门槛上抽著烟,呆呆地望著蔚蓝的天空。
“要是有个律师的朋友就好了。”李名博懊恼地挠挠头说道。
等会!
对呀,自己可以问律师呀。
专业事找专业人嘛。
律师干这事最专业,他们知道怎么规避风险,利益最大化。
妥!
李名博打开手机开始翻找律师。
网上的律师不少,不过,网上的东西,李名博可不敢相信。
还是找些知名线下,声誉较好的律师。
李名博最后在几家电子商城里面寻找一番。
“光明律师事务所?”李名博找了一遍,最终选择了一家声誉较好,用户口碑不错的。
不过在首都。
先打电话预约。
很快律所的前台热线打通。
李名博跟对方说自己有一件大生意跟对方合作,並报出自己的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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