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7章 我做无罪辩护!  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果不其然。

被告方立马传来一道冷笑声。

“呵呵,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请问需要我向审判长复述你刚才所说的话吗!?”

徐德冷笑,那双眼睛直勾勾盯著对方。

要说这起案子最大的变数...被告方在於自己,那公诉方,就是这个陈伟!

为什么?

因为胡广他们是按规矩,按法律办事。

但陈伟却单纯想让王强和自己死!!!

“你!”陈伟气血上涌,额头青筋暴起却说不出一句话。

庭审是要为自己言语负责的。

他刚才既承认了胁迫关係,眼下再驳回,那便是出尔反尔,极大概率会影响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呵。”

徐德见对方並未继续追问,也懒得继续针对他。

他眸光一动,视线扫过现场所有人,最终,聚焦在审判长张秉心身上,便继续道:

“审判长,我方坚持己见,在案发期间,『拐卖案』並未结束。”

几乎是承上启下般。

声音落下的瞬间,公诉方有声音传来。

“被告方,根据警方传来线索。”

“在案发期间,拐卖案中受害者『王梅』,已经上车,有七名警察保护,现场並未出现暴动,无继续对抗风险。”

检察官王巍此时站起身,他浑厚的声音传去。

“因此,根据相关法例,拐卖一案抓捕行动已经就此结束!”

“后续所引发的暴动,其原因不在拐卖,而在被告人王强与李二牛的矛盾!”

没错,这是他们为什么认为,案子需要分成两份的主要原因。

后续暴动原因与前面对峙完全是两个原因。

只不过......

“荒谬!”

徐德没有给检察官该有的脸面,他眼睛一竖,冷眼投向王巍,呵声道:

“案件是否结束不是靠外人来说,而是要看当事人如何去做!”

“事实是,犯罪分子李二牛,在上车后依旧贼心不改,妄图继续对受害人王梅进行不法伤害!”

说著。

他没有犹豫,直接举起手中一份文件。

“审判长,这是公诉方所递交证据。”

“证据为七名警方口供,其中,七人曾统一说过,『死者李二牛上车,曾拉起受害者王梅的手,意图带对方下车』。”

“这份口供很明显能看出,受害者依旧存在潜在危险,属未被解救状態!”

“同理,此非法囚禁还未结束,拐卖案也並未因此结束!”

徐德在开庭前没怎么递交证据,只交了一堆材料。

为什么?

因为证据早就被公诉和陈伟递交好了,他来现场直接用他们的就行。

什么,至於对方愿不愿意?

管他呢。

反正法规规定自己可以用,合法合规的,你不愿意自己也可以强行使用!

所以......

“根据相关法例《关於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明確提出,具有上述行情形的,可以併案处理!”

“同样。”

“我方被告人王强,適用绿森市法规『见义勇为』,並且还是以《刑法》第 20条『正当防卫』的形式!”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听审席,我是被告方辩护律师徐德。“

“诸位,我为被告人王强做......”

徐德眼眸严肃,语气並不慷慨激昂,反倒是带了一丝丝的肃穆。

“无罪辩护!”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