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赤枪银枪,宜君念卿 剑修江湖
大石城楼,有一位看守城门二十几年的老门官,说来也是命好,这般冲杀征伐,年轻小伙都死了一茬又一茬,偏偏这个老头儿一直安然活着。
老卒老了,却依旧悍勇。虽然未曾冲出城门杀敌过,但是哪一次紧急关城门,不是自己头一个冲上去,顶着暴雨般的箭矢拉下千斤阀。也正是因为如此,自己左眼也被流矢射中,命保住了,可眼没了。
“唉……”老卒坐在城门口沉闷一叹,又忍不住偏头看了看城外辽阔大野,被白雪覆盖了一层又一层。
也多亏了这场大雪哦,不然这千古流血之地,到处都是暗沉斑斑的血迹,看着就悲哀苍凉。前不久这里就曾发生过一场骑战。西厥七千轻骑扣关,劲弩爆射,弯刀斩首,与己方五千幽州突骑迎战,乖乖的,那一场骑兵厮杀,也算是近几年最声势浩荡的一场了。
西厥骑兵在猛将的带领下,夜袭大石城,几欲逼近城楼十丈,若不是游骑将军暮擎苍率领麾下的幽州突骑杀出,针尖对麦芒般,硬生生和西厥轻骑对撞,活活撕裂对方战阵,最后斩首三千,大胜归来。
可是,幽州突骑的统领暮将军却战死沙场,一人斩敌过百,悍然身死。
“暮小子呀,你说怪不怪,我这个文不成、武不就的老东西都没死,为何你偏偏就死了呢?”老卒喟然长叹,自己至今还记得那刚来西北边伍,站在城门口,被当时一场小战役吓傻了的暮擎苍。
暮擎苍能从一个小小骑兵,慢慢攒军功登上正五品的游骑将军位置上,这位老卒可给了他不少教导。比如,曾教暮小子如何在战场上保住性命,砍人何处部位才最容易杀人,胯下的战马要如何驯养才通人性……
老卒是真心对暮擎苍好,每次发下来俸禄,此前从不会离开城门百丈的老卒总会吆喝上暮小子,风风火火跑到大石城一家不错的酒楼喝酒吃肉,大快朵颐。
“请问谁是薛虎头薛伯吗?”正值老卒神思之际,听得一声清脆女声响起,居然还是唤的自己大名!
薛虎头抬头看了一眼,心中惊讶,怎么边关来了这么一位英姿勃发,姿容出众的姑娘,“姑娘,真是小老儿,不知何事?”
那姑娘一身赤衣,手握灿银长枪,两条柳眉倏尔皱了起来,秋眸带雾,问道:“薛伯,你可知暮擎苍去哪儿了吗?”
在边关看过成千上万死人的薛虎头明显一愣,心思电转,忽而想起暮小子曾对羞羞答答跟自己说过,家乡有一位还在等待自己的姑娘,难不成……老卒细细看着这位高挑女子,问道:“你咋找上我了?”
“师兄曾在信中提起过您。”燕赤雪秋眸水雾弥漫,嫣然欲哭,“可是师兄已经半年没写信回来了。”
薛虎头低头一叹,又抬头看了一眼燕赤雪,喟然说道:“等会儿我。”
弓腰瞎眼的薛老头钻进了楼墙屋室中,好一会儿,才扛着一杆用破布包裹着的长件物事出来。
燕赤雪蓦然淌下了热泪。
老卒也随之流泪。
那破布里躺着的,正是暮擎苍那一杆赤枪——念卿。
银衣赤枪斩敌枭,这便是暮擎苍,风姿无双,可谓幽州突骑成立以来最强横的一位统领。奈何年华早逝,不得归家,早早战死沙场。
“燕丫头,这是暮小子的赤枪。”薛虎头颤抖着干枯手掌,慢慢揭开包裹着长枪的一层层破布,每当一层破布掀开,燕赤雪只觉自己心中便少了一层东西。
说不真切,道不明白。
宜君忆君,可是今日,自己终于找到了师兄所在的地方,却不见师兄的身影。
一手握着银枪,一手接过赤枪。红白交映,亦如当年奔跑在宜君谷内的红衣白衣。
“当日西厥蛮子扣关,暮小子带着五千幽州突骑出关迎战,几近鏖战一宿,才将蛮子击退。可是……”薛虎头满脸泪痕,用脏旧的袖子擦了擦眼角,犹如稚童痛哭般,“可是暮小子中了冷箭,又被砍了几刀,战死了……”老卒痛哭不已。
燕赤雪恍然失神,只是紧紧抱着两杆长枪,口中犹如梦靥般呢喃,“不会的,不会的,师兄不会死的。”
“最后在打扫战场的时候,我将暮小子的赤枪捡了回来。我想,等哪天退伍了,我就去暮小子说的宜君谷找你,将这杆长枪交到你手上。那样,我才死得安心。”老卒颓然欲倒,枯瘦后背靠着城墙上,茫然看着阴沉天空。
燕赤雪抱着两柄长枪,拖着步子,失神走在雪地中。
这里,是师兄战死的地方。
这里,是自己即将呆的地方。
这里,为何要死这么多人啊!?
“原来,歌声传不出宜君谷,我也找不到回家的路。”燕赤雪低头看着赤枪,惨然一笑。
“师兄,我带你回家。”
此后,有女子负两枪而行,一银一赤,重率幽州突骑,杀得西厥闻风胆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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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近大寒,西北的天气,愈加严寒,但是每日每夜巡防的士卒兵甲,依旧着甲不褪。
在这里,没人会艳羡穿着一身厚实温暖锦绣棉袄的富家翁,只会时时刻刻擦拭自己的铠甲。在那些老卒口中说来,自己父母给了第一条命,这第二条命,就是这一身铠甲和手中兵刃给的。
而此时,在大石城城门角落,一条高大猛汉却杵着一根笤帚,歪歪斜斜打瞌睡,鼾声如雷。
四百武人来到西北边伍也快月余了,几乎每个人都有很好的去处,唯独这位在城门打瞌睡的李啸天,那真是欲哭无泪。自己堂堂一个群英会杀出来的高手,他娘嘞,居然让自己扫城门。扫就扫嘛,还让老子连续扫一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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