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晨也放下手中的咖啡向他们那边看去,她也对吸血鬼的事情很感兴趣,毕竟,她是真的见过,虽然她很不喜欢。
“故事的主人公是血族中赫赫有名的德古拉伯爵,他太有名了,就连红衣主教听到他的名字都会忌惮几分。可是这样一位冷酷的伯爵,却是一位痴情的人。”
“然后呢?”小白问:“这跟大笨钟有什么关系?”
“不不不,不是大笨钟,而是我们前面的这条泰晤士河。血族伯爵成为血族的时候,还没有大笨钟呢。”艾比斯继续说:“伯爵因为妻子的死而不再相信圣主,并将灵魂卖给了魔鬼,以鲜血为食,不老不死。四百年后,他在这里,英国伦敦,再次遇见了继承了她妻子灵魂的少女。传说他与少女相遇的地方,就是在泰晤士河畔。”
“很普通的故事嘛。”小黑耸耸肩:“这种轮回转世再续前缘的故事,在中国多得可以写出一本书来。”
“还是分上下卷的那种。”小白说。
“可是这是血族的故事!血族!一个连灵魂都出卖给魔鬼,心甘情愿堕落到在黑暗之中以鲜血为食的血族,但他却深爱着她的妻子,整整四百年。这难道不让人感动吗?”艾比斯显得有些激动,激烈争辩的声音引来了路人的侧目。
小黑还是不以为然,耸耸肩对小白说:“才四百年而已……”
“是的,跨越了四百年的爱情……”一个穿着剪裁得体的西装三件套,戴着丝质礼帽,拄着古朴拐杖的年轻绅士走到了彭晨面前,用电影里那样优雅的贵族语调说:“除了将灵魂献给魔鬼,还有什么办法能等待心爱的人四百年的时光?如果我遇到了一位美丽动人的姑娘,或许我也愿意将灵魂献给魔鬼,寻找她四百年。”
他摘下礼帽,对彭晨弯了下身,问:“美丽的女士,我可以坐在你的对面吗?”
“不可以。”坐在彭晨身边的冥庆,冷冰冰地甩给了他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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