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混混 星际毒医
沈绫却不知道,这个贫民区和其他区比起来是多么的贫穷和破败。不少污染制造的厂商都被安排在贫民区中,无论是环境还是交通都十分的简陋。
老板见沈绫一脸疑惑的表情,心中更加确信了自己的想法,继续解释道:“其实贫民区就是穷人住的地方,在这里的资源都非常的落后,不过最近上台的李思棕将军已经向国家议会提出整改贫民区,希望我们的苦日子到头了……”
说着,他的脸上流露出期待的表情。如果真的有拆迁政策,他们这群穷苦的老百姓就真的鸡犬升天了。这也是为什么早在二十几年前,其他星球的普通老百姓挤着脑袋也要来首都星,即使是在条件极差的贫民区当中,他们也能够生活二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沈绫未听明白老板的话,首都星这个地方他从未来过,或许不是中原地方?
细想起来,这里的人穿的衣裳少有和他差不多的,他又问道:“那不知现在是何年月?是否还在永乐年间?”
“年月?永乐年间?这是什么东西?”老板重复着这两个关键词,觉得莫名其妙,他的眼神有点奇怪地看向沈绫:“小伙子,你日子过糊涂了吧?现在已经是宇宙历5025年了!”
“宇宙历……是天历五零二五年?”
宇宙,天也。
这么说来他已经脱去*凡胎?羽化升仙……?
老板见沈绫一脸懵逼的模样,忍不住晃了晃手指:“小伙子你没事吧?”
沈绫回神,转眼便见老板凑近的脸不露痕迹地离开了些距离,他从身上取了钱财丢在桌上。
“结账。”说着,他已经离了座位,钱财不少,能吃上一年分量的阳春面了。
只是这些银钱在他一直看的轻,多余的钱财权当是问路的打赏,毕竟对他来说只要医一名富家子弟,万贯钱财信手拈来,久而久之挥金如土也成了他的习惯。可别说,当年在京城他豪掷黄金万两,只为买下一把七弦琴名声大噪,与京城三大公子齐名,还曾在坊间传为一段佳话。
但是小店老板可不知道有这些事情,做惯了小本生意,这家店处在贫民区的边缘,他也从没有见识过这么大方的食客,加上他为人老实本分,看到这些钱哪里得了,连忙叫道:“诶!小伙子,你东西忘了拿了!”
他见沈绫没有任何停下来的意思,丝毫不含糊,一手便将把快要走到门口的沈绫拉住。一脸不好意思的笑容,说道:“你这孩子真是丢三落四,还说什么要赚钱,看看你丢了的,这些可值不少钱的!”
沈绫也不停脚步,别有深意地看向老板:“这些都是你应得的。”
“应得?”老板听到这话似乎觉得有些好笑:“小伙子,我虽然过的寒碜,但是在受人钱财上面我从不乱来。这些你还是收回去吧!而且,你不还急需用钱吗?”
沈绫笑道:“千金散尽,又有何妨?”
他言辞间,让整个人说不出的风采,如果说一个人的容貌总会引人先入为主地区分善恶,那么一个人的气质呢?
像沈绫这样的人,即便是模样变了,但是那一身的气质根本无法遮掩。就连老板也一时间忘了回答,眼睁睁地看着沈绫在自己的面前走远。
只是,沈绫刚抬脚没走几步,便见到三三两两的几人耀武扬威一般的冒了出来。
“哎哟,王老板,最近生意不错啊!这一算又是一个月没见面了,是不是——该交保护费了?”为首的那个拈走桌间的项链,反复看着项链:“没想到这人长得虽然丑,但是身上的首饰成色还算不错,我就当做利息收下吧。”
他说着,得意洋洋。
沈绫看过来,这混混年纪不大,身材干瘦,不过身后几个小弟倒是魁梧得紧。虽然衣着不同,但是和他往日遇见的市井之徒倒是有几分相似。只不过前者是为了他的容貌,后者则是为了他在宅子里取来的金银首饰。
混混似乎也察觉到了沈绫的目光,似乎看不惯沈绫那副丑模样,一脸嫌弃地说道:“我告诉你,我老大可是这里的九头青龙,可不是你能惹的。”
“好了……毛子哥你别吵了,这是这个月的保护费,你都拿去。小伙子你也别见气,生意人讲究和气生财,呵呵……”小店老板眼怕要出事,连忙拿了好些钱塞给了混混,说了些好话,似乎颇为满意。
他揣着项链,咬了口苹果,吊儿郎当地出了门:“算你走运,呸!丑八怪!”临走时,还不忘朝着沈绫呸了一口。
只是飞出的唾沫还在半空中周旋,沈绫已经一根筷子飞了出去,戳进混混的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