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酷刑 六号火化间
据《中国全史·皇帝史》所载:朱元璋感到对贪官污吏光砍头、充军不足以惩戒后来者,便施行比那“千刀万剐”的凌迟处死更残酷的“剥皮”刑法。
把贪赃官吏活生生地剥下皮,再在人皮中填满乱草,缝合起来依旧是个人形,挂在各级官衙内外“示众”,让每天上下班的官员见之心惊胆战,不敢贪赃枉法。
那么,这“剥皮”酷刑是如何行刑的呢?
在《鲁迅全集》第六卷的《且介亭杂文·病后杂谈》中看到有具体描写,鲁迅则是引用屈大均《安龙逸史》所载,尽管说的是南明永历帝时的事,但其“剥皮”行刑之法应该是明朝历代所传承。
永历帝御史李如月弹劾秦王孙可望未准奏,孙可望即命党羽李应科将李如月剥皮示众。
应科使人先将李如月绑缚至朝外,搬来石灰一筐、稻草一捆。
如月问:“如何用此?”
答曰:“是揎你的草!”
如月叱道:“瞎奴,此株株是文章,节节是忠肠也!”
应科等把如月脸孔朝下死按在地上,用利刀剖开脊梁及臀部,如月大呼:“死得快活,浑身清凉!”
对孙可望骂不绝口;等剖断手脚转至前胸,如月还微声恨骂;一直剖至颈部,才气绝而死。
党羽就用石灰渍干剥下的皮,再用线缝合起来,塞上稻草,移至北城门通衢阁上高悬。
在朱元璋那儿做个贪官也有点难。朱棣时,剥皮之刑就不仅仅是针对贪官了。朱棣夺取皇位后,便对建文帝的忠臣景清剥皮。
景清行刺朱棣未能得手,被擒获后朱棣一怒之下命“剥其皮,草揎之,械系长安门,碎磔其骨肉。”
明武宗朱厚照则对被俘的义军首领处以剥皮之刑,把剥下的皮制成马鞍,供自己骑马用。
天启年间,魏忠贤擅政时也常用剥皮的手段。
当时,“民间偶语,或触忠贤,辄被擒戮,甚至剥皮刲舌,所杀不可胜数。”而且,魏忠贤剥皮的方法非常奇特。
有一天,某旅店里有五个人在一起饮酒,其中一个人说魏忠贤作恶多端,不久肯定会倒台。另外四人有的沉默不语,有的感到害怕,有的劝他说话要慎重,不然会招来灾祸。
那人大声说:“魏忠贤虽然专横,他总不能把我剥皮,我怕什么!”
当天夜里,众人都在熟睡,忽然门被推开,闯进来几个人,举着火把照了照每人的面孔,把那位说大话的逮走了。
不一会,又把一同饮酒的另外四个人也逮了去,带到一处衙门,先捕的那人一丝不挂躺在那里,手和脚都钉在门板上,堂上高坐着一使衣装鲜丽的显官,正是魏忠贤。
魏忠贤对四个人说:“这位说我不能剥他的皮,今天不妨试一试。”
他命令手下入取来熔化的沥青浇在那人身上,过一会沥青冷却凝固,用锤子敲打,只见沥青和人皮一齐脱掉,形成一幅完整的人的皮壳。
那四个人吓得半死,魏忠贤对他们每人赏给五两银子压惊,把他们放走了。
明末清初时期,明朝叛贼张献忠将人剥皮的事例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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