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舞厅充斥着无穷无尽的脂粉气和酒味,大多引人挥霍金钱,寻欢作乐的地方都有着这样堕落的气息,而这里则更是如此。
清醒对于许多人而言是一种残忍的东西,造访这里的每一个宾客都在以自己的方式逃避着现实的残酷,即便在这里他们能获得的满足感是暂时的,但享受当下,绝对是许多人共有的信条。
对于朗特利来总是陪伴在他身边的不是某个美艳的女郎,而是醉酒的昏沉感,在成年之后不久,他就过上了流连于各个酒馆的生活。许多常常待在这些地方的贵族已经记住了他的脸,也知道了他的身份,在这群人之中,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异类。
会来到这些只要出钱就能找乐子的地方的贵族大多没有很高的爵位,而他们也不会像朗特利这样不要命地买醉。
因为朗特利是奥利弗公爵的儿子,因此没有谁敢挑衅或是嘲笑他,但在暗地里,这些贵族们都将他当做是一个连寻欢作乐都学不会的废物。
朗特利一直都知道那些贵族们是怎么看待他的,但他从来没有尝试过消除别人的这种印象,没有人明白他究竟什么而买醉,但他也不需要有人理解自己。
舞厅的人总是要比酒馆的侍者聪明,借着昏暗的光线和女孩们曼妙的做掩护,他们往酒里掺水的行为也更加猖狂。
朗特利乎这个,他只是想找到一个敢不看公爵大人的面子,卖给他酒的地方。反正出去的是家族的钱,只要能喝到烂醉如泥,他乎自己要为此付出多少金币。
姑娘们来来去去,白皙修长的指尖为他倒上一杯又一杯的美酒,他来者不拒接下了她们递给他的酒杯,在酒精的作用之下,他的意识也越来越模糊。
但就在他将下一个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打算买醉的时候,一个人却拿开了他的酒杯。
在昏沉之间,朗特利抬起头看向了抢走他酒杯的人,那是一个和大多数舞女衣着相似的女孩,她将酒杯放到了离他很远的地方:“您喝得太多了,这样对您有害无利。”
“又是一个她派出来劝我不要喝酒的人吗?告诉她,我的事情用不着她来管,”朗特利看了一眼女孩,伸手试图抢回酒杯,在失败之后,他干脆拿过了放在不远处的酒瓶,晃了晃里面残留的液体,举起来一饮而尽,“受够了,为什么不论我到哪里去,她都有办法找到我?”
“她?”女孩笑了笑,“我想您认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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