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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眼城,坐落于落阳平原边缘的一座大型城池。

是斯坦勒联盟手下的四大城之一,背靠大陆上第二势力的巨眼城经济实力自然不差,而斯坦勒联盟又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

在他们的经营下,巨眼城完全可以被称为销金窟。大陆各地有数不胜数的人们赶着来送钱和赚钱。

位于巨眼城的东北角,这里坐落着一整片老式建筑,这里小巷错综复杂,很多建筑有两三层,街道上光线昏暗。

老街,是巨眼城居民对这一片区域的称呼,源自于那些被淘汰的建筑上。

一些有钱的商人在这里收购旧楼进行内部改造,用来从事一些非法的黑色生意,如贩卖官方明令禁止流通的物品,赌博甚至贩卖人口等。

老街是公民律法的盲区,亦或者说是斯坦勒联盟默许的存在。城主府对这里的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此处收留着巨眼城大部分流浪者和犯罪潜逃的人。

而玛尔斯所在的小广场就是位于其中一栋废弃建筑的一楼,这里是为了抬高地势而起的,小广场顶部被石砖给封住,上面是另外两层建筑。

但是因为年久失修,上面两层已经倒塌,整栋建筑只剩下一楼的空地。南面没有立墙,外面是城内最大的排污沟,所有排水沟最后的聚集处,满是漂浮的垃圾和动物死尸,当风吹进广场里,携带的恶臭味令人作呕。

南面是整个小广场唯一的采光处,一旦夜幕降临,整个聚集地都会被黑暗所笼罩。

只有几点火光在黑暗中亮起。

玛尔斯想起他也有可以照明的东西,那是很久前就捡到的一根食指长的蜡烛,是在南街的垃圾桶里翻到的,可惜没有找到火柴。

玛尔斯胡思乱想着将蜡烛找出来,又掏出火柴,以前用过这玩意。随手拿出一根,那枣红色的燃料摩擦起火,如同流星划过夜空,一点火光随之燃起,玛尔斯伸出小手围着火苗将它送到蜡烛头。

点亮蜡烛,那微弱的火光被稍显明亮的烛光代替,这一角黑暗很快就被照亮,玛尔斯感觉得到外围的黑暗中有几道视线望来,嘴角不禁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

流浪者连能否填饱肚子都成问题,怎么可能会花钱去买火柴和蜡烛照明呢?玛尔斯自流浪以来也是度过了无数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

广场上的流浪者们相处得并不算融洽,甚至连交流都没有,更别说会凑在一起借光源了,所以远处的流浪者们也只是羡慕地望着角落里的那张旧沙发。

至于为什么无人上前抢夺,原因是玛尔斯当初为了跟众人抢一件旧物时,脑袋都被人敲了一棒还依旧靠着一股狠劲硬生生咬掉对方的耳朵。

那股急红眼不顾一切的疯狂劲令大家印象深刻,认为这小家伙就是条疯狗,逮谁咬谁。所以自那以后流浪者们都不愿跟他争执和抢东西了。

不过也不完全是这个原因,另外一方面还是一个值不值得的问题。

本身大家都吃不饱饭没啥力气,能多省点体力就省点,没必要为了根蜡烛跟这小疯子去拼命。如果是一根金条被发现了,那估计所有人都不会淡定,也不会考虑会不会被咬的问题了。

贫穷和饥饿会使得弱不禁风的流浪者随时化为豺狼和劫匪,老话总说“善恶只在一念间”就是如此。

玛尔斯望着那微弱的火光有些出神,这是他这么久以来近距离地感觉到“温暖”,小小的火焰不断地跳动着,如同他体内那颗小心脏也在不停地跳动。

火光照亮了满是污垢的脸庞,印入那双漆黑色的大眼睛中,脸颊上没什么肉,小鼻梁挺拔,牙口并不整洁,还缺了一颗。

玛尔斯今年不过满十岁,换牙期还没过。跟其他同龄的孩子不同,他从小在乡下的农户家长大,但是农户家并不是他的亲生父母,他只是一个弃婴,至少养父再打他时是这么说的,还总是骂他“野种”。

养父母家人将玛尔斯当做奴隶,不干活就不让吃饭,犯错轻则痛骂重则毒打。

所以在八岁那年他终于忍受不了,藏进了进城商贸的马车里,偷偷溜到县城,从此开始了长达两年的流浪生活。

本来是想寻找亲生父母,想问他们抛弃自己的原因。但是后来才发现自己想得太理所应当了,身上一点线索也没有,只能像无头苍蝇一样乱逛。

一个小孩子,能不能活下来都成问题,还想着寻找自己素未谋面的亲生父母,这几率比泥沙里淘金还小。

流浪了一年后他终于不打算再找了。所以在巨眼城这座北方大城安定下来,也就是眼前的家。

想到这,玛尔斯忽然感觉到有些冷,或许是真的寒冷。他将小小的身体蜷缩在一起,两条瘦得跟竹竿一样的胳膊环抱住大腿,将下巴搁在上面。

不知不觉间,豆大的泪珠已经扑通扑通往下掉了。他也想父母,他也想衣食无忧,可是残酷的现实让他只能在垃圾堆里找别人吃剩下的食物才能过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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