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章 回忆  德鲁赛的骑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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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夜风从南面吹来,冻得他一个激灵回过神来,抬起手背胡乱擦了一把脸上的鼻涕和眼泪,自懂事起他没少哭过,现在已经麻木了。

秋夜的风很冷,玛尔斯将从垃圾堆里捡到的棉袄大衣裹紧身体,这件是他唯一的冬装和被子。

“这些洞可以补补。”玛尔斯念叨着,将目光转移到蜡烛上。

为了不让里面棉絮从大衣上的破洞露出,他学着妇人们补衣的方法,用蜡油黏住报纸将洞给补上。

“哈哈,照样行得通,她们用针线和布料打补丁,我直接报纸加蜡油。”

结果补到一半他才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

‘我有钱了啊!!

我有几十枚金币啊!!

够买几十件大衣了啊!!’

想到这玛尔斯直接给了自己一巴掌,伤感的情绪一扫而空。怎么说自己以后也算是个有钱人了,不能再像今天这样被一根蜡烛给带跑情绪了,太失态了!

像个乡下人一样,怎么着他也是进城一年的人了,见过大场面的。

德鲁赛以金属做流通货币,一枚金币能换100枚银币和1000枚铜币,金币再往上是金条,含金量更足纯度更高。一百枚金币等于一根金条。

还补个啥啊,将手里的报纸扔扔掉,蜡烛倒是不舍得,至少今夜他就只有这一根蜡烛。

玛尔斯随手将它插在一个地上捡的铁片上,从沙发底下偷偷握住小皮箱的握柄,迅速拉出来拖进当作被子的棉袄大衣里。

玛尔斯打开箱子再度拿出了小布袋,小心翼翼地取出一枚金币捧在手心,即使上面有些磨损的痕迹,可还是掩盖不了它高贵的气质,在烛光下仿佛在闪光。

金币似是有种魔力,令玛尔斯沉迷、陶醉于其中。

把玩了好一会儿,玛尔斯才恋恋不舍地收起来,正准备将箱子盖上,忽然想起了那封信,又将它给拿出来。

下午在和雷哈登分东西时,他只看上了这封信和小皮箱,火柴是为了晚上能点蜡烛才要的,其他的像衣服和那些小玩意真正的价值并不高,带在身上还徒增风险。

“那些玩意,衣服又穿不下,其他的小玩意一枚金币足够买一堆,真不知雷哈登把他们当宝贝做什么。”玛尔斯心里再度贬低一下同伴。

他选这封信也是有原因的,在他的印象中,信封里面有很多好东西。以前在养父母家时,他们有个在县城里赚钱的儿子,路途遥远很难回家,所以彼此之间交流时基本靠写信。

他们有时会在信中放上几枚银币,有时信中还会夹有进县城时的身份证物等等,这些都被当时尚且年幼的玛尔斯看在眼里,所以他从小就认为信封这东西有种神秘感,里面的价值可能远超其他东西,

最终抱着试试运气的心态收下了这封信。

玛尔斯凑近蜡烛,仔细地端详着这封信。

外层信纸上边缘是烫金纹,上面的鲜红色火漆印已经被撕开。里面是一张摸起来手感很好的牛皮纸,上面记载的字不多,不到信纸的一半。

可惜玛尔斯连学堂都没去过,更别说识字了,所以信中的内容他一个字也看不懂,但是信纸开头的正中间有一个符号他很眼熟:

那是一个卡通画法的女性天使,一对小翅膀围成一个圈,里面是一根树枝和一把剑交叉着。天使头上还有一个字。

玛尔斯记得好像在哪见过这个图案,外面信封上也有这个图案。

可惜上面的内容玛尔斯一个字也看不懂,还是得想办法找一个识字的人来解读一下,玛尔斯心想。

随后感觉眼皮子开始打架,所以起身将东西收好,又将蜡烛吹灭后一起放入皮箱里,塞进沙发底下后躺下睡觉。

但是又爬起来将箱子拖出来抱到怀里,防人之心不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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